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
一個良好的制度可以規范行為,提高效率,避免混亂和浪費。寫好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是有技巧的,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方便大家學習。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1
公司后勤管理是教育教學的“先行官”,是公司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力保證,為使公司的后勤管理更有效地為教育教學工作服務,依據《蘭州大方經典公司管理細則》,從本校實際出發,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制度
1、會計、出納制度
按照上級統一要求建帳、記帳,經費具領、支付報銷要復核,報銷應憑正式憑據。記帳要規范,做到清晰、明確正確無誤。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會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計法》,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杜絕弄虛作假的違紀、不道德行為。
2、公司經費開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不得超支。
其次公司的一切經費支付均由校長“一支筆”審批,限額大的必須經校委會審核通過。
公司經費支會原則:
該買則買、該用則用、該備則備、該做則做;
能省則省、能減則減、能修則修、能補則補、能代則代。
二、財務公開制度
1、開學初向家長公開收費標準。
2、公司添置大型設備及維修、基建等需經校委會決定,并在教師會上公開。
3、定期向教師公開公司收支情況。
三、財務管理制度
1、物品登記驗收制度
公司財產建立財產冊和分類帳,固定資產逐一登記造冊,凡購進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時入賬,并進行分類登記,領進、領出建立驗收經手制度。物品采購,驗收、入庫、入賬三個環節要相互制約,嚴防出現漏洞。
2、公司財產保管使用制度
公司財產原則上實行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的原則,并建立相應的保管使用清冊。采用分線負責制,各線都有確定主要負責人,總務處將有關的物品分發到各主要負責人,教師需要時,向各線負責人領取在分發和領用過程中,都應有登記制度。
公司的學生課桌凳,教師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安排分配,落實到人,有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
3、公司財產檢查制度
總務處每學期對全校所有資產多進行一次檢查(班級財產每學年登記造冊,期末對照檢查),發現是、遺失和損壞要追查原因。如失責或故意損壞要追查原因。如失責或故意損壞或遺失,要責成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每學年對公司賬目(包括資產使用情況)財產向公司報告一次,并吸收教職工的意見,逐步改善。
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對優秀的責任人,班級進行獎勵;對問題較多的責任人或班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教學用品的供應制度
1、每學期的開學之前,總務處與教導處共同協商、確定全學期的教學辦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冊征訂更要分發及時,以保證能按時正常開學。
2、既要保證供應及時,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費,所以每學期的教學辦公所需物品,教導處預先做好安排,總務處做好具體的征訂計劃。
3、學習材料征訂,由教導處根據教委的有關規定,經校長同意統一征訂,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征訂,如確實需要必須經教導處批準。
五、校舍和校園管理細則
1、由校長牽頭,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領導小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檢查記錄,責任到人。
3、制定公司維修計劃,經費預算、分配、安排維修項目。負責對維修的檢查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師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視制度,加強對校舍安全巡視,發現破損或接到報修及時維修。
5、對于突發風雨雷電等自然災害要提前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避免、減少損失。對于突發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完善安全通道、設施、消防設施以及重點部位的防盜措施。
7、加強與公司其他部門協作,做好學生愛護公物、愛護人生的宣傳教育。
六、衛生檢查制度
1、成立衛生檢查小組,由校長牽頭負責。
2、定期檢查食堂、樓道、校室、宿舍、衛生間等公共場合。
3、組織少先隊員每日巡查衛生,并及時公布檢查中出現的問題。
4、周五衛生進行大掃除,將重點檢查衛生死角,公布檢查結果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范集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提高集團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集團可持續發展,同時規范內部控制評價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團《內部市計監察制度》等桿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內部控制定義
本管理辦法所稱內部控制,是由集團及其各單位、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總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京東方集團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各BU、各業務單元及其各業務組織(以下簡稱“集團各單位”)。
第四條、基本原則
集團各單位應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則制、制衡性、適應性及成本效益原則實施內部控制。
第五條、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個要素進行。
第六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具體負責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并按規定向董事會及具市計委員會以及相關領導匯報。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包括設計、運行和評價。市計監察組織負責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編制,組織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并進行市核。
第七條、集團各單位負責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并匯總形成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報經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集團各單位根據業務性質強化信息系統規劃、建設、運營、維護,實現自動控制,減少人為操縱。
第九條、集團應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要求,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進行評價,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發表評價意見。
第十條、集團各單位應將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將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內部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第十一條、一般情況下,集團各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集團統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下屬各單位如需另行委托與集團上市公司年報市計不一致的會計師事務所時須報集團財務部門、市計監察組織審議并經集團市批通過。如涉及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須按上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權力與責任
第十二條、集團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機制。
第十三條、董事會負責決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工作總體安排,保證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在出現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時,及時決策內部控制缺陷解決方案。具體包括:
1、批準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的工作計劃:
2、批準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3、批準集團內部控制的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
4、審閱和批準集團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5、批準內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認定報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準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重要文檔及重大、重要報告;
7、批準內部控制組織架構設計及職責方案:
8、督導集團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批準的內部控制管理相關制度以及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監事會對董事會的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以及內部控制評價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對董事會負責,是其內部控制規范建設的常設機構,負貢集團內部控制建設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并組織實施集團各單位的內部控制自我檢查與整個集團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市議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集團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實施與完善:
3、組織內部控制手冊的編寫工作:
4、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匯報;
5、組織編制并審核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6、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并對過程中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7、組織審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8、審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會或監事會解決的相關內部控制重要事項及文檔。
第十六條、各級管理層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所轄業務涉及的內部控制建設(設計、運行和自我檢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負責,負責主持內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各單位為內部控制管理執行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2、負責執行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并根據本業務及管理變化情況,開展風險評估,對照風險點,制定或完善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更新內部控制流程文檔,確保內部控制有效;
3、根據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整體部署,負責組織落實本年度內部控制相關工作;
4、負責向集團審計監察組織提供本業務內部控制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內部控制設計、運行情況和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情況,如遇內部控制重大變化應及時溝通:
5、按照集團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執行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工作,完成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并按照集團《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提出所轄業務內部控制缺陷的初步認定(含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報經集團內控管理部門及決策機構批準后進行內部控制的整改:
6、負責配合集團信息管理部門、內控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內控管理信息系統:
7、負責培育員工良好的內部控制管理素質。
第十七條、集團CHRO組織須向各單位宣貫組織架構調整情況,并積極推動落實。
第十八條、審計監察組織協同集團IT流程部門梳理各業務流程,并對集團各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流程設計方法輔導。
第十九條、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應與集團SOPIC創新變革同步,每年須完成PIDCA(運行、自我評價、修訂完善手冊)循環以逐步提升內部控制水平。
第三章、內部控制程序與方法
第二十條、集團須建立內部控制組織架構并明確匯報機制;根據集團發展戰略,按照SOPIC創新變革實施方案,確定集團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整體目標。
第二十一條、集團審計監察組織負責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1、明確年度內部控制規范建設項目目標;
2、制定年度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實施方案,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后,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3、編制《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
4、協同IT流程部門督促各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及運行;
5、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審核各單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后,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6、跟蹤各單位缺陷整改。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單位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1、對年度事業計劃(KPI)逐級分解并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公司層面和流程層面的重要風險領域或關鍵風險點,落實控制措施,完成風險控制文檔:
2、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并運行:
3、實施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并編制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報告并報送內控管理部門審核;
4、對制度流程進行細化、優化、簡化,完成內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四章、內部控制記錄文檔
第二十三條、集團各單位在實施內部控制時應按規定記錄相關內部控制文檔,文檔的編制方法應符合《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所附要求,主要包括:
1、集團及各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項業務生成的各種原始資料;
3、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各項記錄及會議資料:
4、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及評價過程中的資料。
第二十四條、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應按照集團檔案管理和審計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章、人員與培訓
第二十五條、內部控制所有崗位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和任職能力,應獲得相應的專業資質,應按相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和培訓。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六條、對于違反內部控制相關規范的行為導致內部控制發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時,包括設計和運行活動中的相關人員或單位,按規定給予懲罰。
第二十七條、在內部控制建設中有突出貢獻的,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八條、未經授權批準或許可,任何個人或權屬單位不得對外公布涉及內部控制過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審計監察組織內控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解釋,并依據本辦法修訂風險評估細則、內部控制評價細則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條、本管理辦法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施。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3
1、目的:
為了使辦公用品的管理、發班規范化、制度化,有效控制辦公用品的.使用,防止“濫用亂領”,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2、保管制度
2.1貨物入庫前需嚴格檢查,把好質量關和價格關;
2.2加強管理,保證庫存物品完好無損、存放整齊、標識清楚;、
2.3出庫必須按申領程序、未經審核、簽批、不得發放;
3.4每月要做好盤點工作,做好進、出、存報表,做到物卡相符、賬卡相符、帳帳相符;
2.5建立健全物品的記錄,如質量、規格、產地、價格等,方便下次進貨;
2.6庫存物品應堆放整齊,按進出庫頻次高低規劃物品所需庫位及面積,以有效得用庫位空間;
2.7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證通道暢通;
2.8凡紙品類物品應清點整齊放于貨架上,并做好檢查工作,防止損壞;
2.9各部門領物,原則上只給領取與業務相關的物品;
2.10辦公用品倉庫保管員通過每月盤存后,理清斷檔或將要斷檔用品,填寫采購申請單,確認無誤后交上級審批;
2.11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做好物品管理工作。
3、申購制度
3.1購買辦公用品必須緊持《采購程序》;
3.2辦公用品保管員通過每月盤存后,理清斷檔或將要斷檔用品,填寫采購申請單,確認無誤后交上級審批;
3.3部門、車間如需購買辦公用品(如桌、椅等),需填寫購物申請表,必須嚴格執行《采購程序》,方可交會采購人員采購;
3.4凡未經批準而隨意采購的辦公用品,保管員有權拒絕入庫,采購人自負經濟責任。
4、申領制度
4.1到倉庫領取辦公用品必須按照領用程序;
4.2不能少批多領或隨意領物;
4.3倉庫保管員堅持領用程序,沒有領物單的,一律不準領取;如遇緊急情況,給予領取,事后應補辦領物申請手續。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4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39;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實行“崗薪制”記時記件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5
1.0目的
為小區內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小區財產和業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2.0適用范圍
本小區范圍內適用
3.0管理職責
3.1小區安全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監督落實情況、組織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3.2各部門負責人為各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
3.3安全委員會職能執行部門為秩序維護部
4.0定義(無)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細致、整改、預防
5.2安全委員會成員
主任:物業經理
副主任:秩序維護主管
成員: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環境主管
5.3安全委員會職責
5.3.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物業管理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精神。
5.3.2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委員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事故調查制度。
5.3.3召開小區安全工作會議,對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評估,消除各類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對小區發生事故,成立由物業經理為首的、主管職能部門和事故發生部門領導參加的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5.3.5組織小區安全檢查,積極配合上級主管機關檢查。
5.3.6督促指導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5.4安全責任人制度
5.4.1物業經理為本小區一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履行本小區安全委員會職責。
5.4.2由物業經理任命,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小區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即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均須和物業經理簽定安全責任書。
5.4.3由部門負責人任命,各部門主管為本小區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均須和部門簽定全責任書。
5.4.4各級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自己管轄區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確定和劃分本部門主管管轄的具體安全責任區域,并填寫《本小區各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簽字確認。對部門所管轄的區域,因責任區域劃分不明確或沒有劃給部門具體人員進行管理的,由部門安全總負責人承擔此區域的安全管理責任。
5.4.6對部門區域安全管理責任人有變更的,部門負責人及時將其責任區域明確,按《本小區各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的格式,讓其簽字確認后送秩序維護部存檔。
5.4.7物業經理和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本小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表》秩序維護部和部門各存檔一份備查。
5.5部門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5.5.1各部門對自己部門辦公所在區域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所在區域的安全承擔責任。
5.5.2各部門對自己管轄區域和管轄區域的就近區域(覆蓋)的安全承擔責任(有明確設施的區域除外)。
5.5.3對部門管轄的區域,存在兩個部門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區域/設備,由該兩個部門共同承擔安全責任。
5.5.4對無法劃分的公共區域,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承擔安全管理責任。
5.6一級安全管理人職責
5.6.1按照&39;誰主管、誰負責&39;的原則,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把安全防火工作作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頭等大事。
5.6.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6.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39;操作規程。
5.6.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6.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6.6為本單位實施、控制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人力、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5.6.7對本小區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員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督、查明發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責任者。
5.7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7.1貫徹執行本小區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規定,將安全工作納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盜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布置落實。
5.7.3每三個月組織本部的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可請秩序維護主管、領班進行自行培訓,教育員工時刻樹立安全意識;
5.7.4組織本部所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7.5對發生在本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全委員會。
5.7.6每半年負責總結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
5.7.7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7.8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8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8.1執行和遵守本小區、本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
5.8.2掌握所轄范圍內和公共區域內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按照本小區及本部指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積極配合本部主管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5.8.4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記本小區消防應急程序并培訓所屬員工。
5.8.5認真檢查當值期間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8.7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9義務消防隊制度
(1)秩序維護部、工程部及本小區安全重點部位全體員工均為本小區義務消防員;
(2)其它部門主管級(含)以下員工按30%比例參加(以男員工為主);義務消防員均必須同本小區簽訂安全責任書;
(3)各部門義務消防員如有更換應及時補充,同時報秩序維護部備案,秩序維護部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員名單進行一次更新;
(4)對義務消防隊員的培訓和訓練護衛部每年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一次。
5.10義務消防員職責
5.11.1認真遵守和執行本小區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5.11.2義務消防員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應熟記本小區《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5.11.3發現任何違反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及火災隱患,應及時制止并報秩序維護部。
5.11.4熟悉本崗位區域消防器材、設施的分布情況并掌握滅火器、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的使用方法。
5.11.5有權制止隨意挪動、堵塞、圈占、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違章行為。
5.11.6發生火險時,立即報警并挺身撲救,積極疏散賓客,保護本小區和住戶及員工的安全。
5.11本小區安全檢查制度
5.11.1本小區安全管理原則:實行&39;內緊外松&39;的安全管理原則。即:將安全管理和優質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在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客的同時,內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預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發生。
5.11.2本小區安全檢查內容:
5.11.2.1本小區各部門安全制度落實程度。
5.11.2.2接待登記等各項手續是否健全并按要求辦理。
5.11.2.3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關窗鎖門。
5.11.2.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有無漏洞。
5.11.2.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安全方面有無漏洞。
5.11.2.7各種電器設備、消防器材、設施、煙感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5.11.2.10重點部位人員有無脫崗情況。
5.12安全檢查制度實施辦法
5.12.3.1秩序維護部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隱蔽部位(如天花)的檢查,在檢查時進行抽查。
5.12.3.2秩序維護主管、領班、巡邏人員對各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以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應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檢查情況,保安部要認真記錄,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限期整改。
5.12.3.4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半個月后進行復查整改結果,對逾期不整改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5.12.3.5各部門對收到的安全隱患整改內容,要認真督促、規范整改,并承擔因延誤整改或整改不規范、不徹底、應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
5.13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5.13.1本小區保證每個新入職員工都經過本小區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5.13.2本小區每年組織對本小區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5.13.3每年&39;全國消防宣傳日&39;秩序維護部應組織張貼標語、知識競賽或消防演習等活動。
5.13.4每三個月更新一次安全宣傳櫥窗內的安全宣傳內容。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單位經濟合同管理,保障本單位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本單位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或協議。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本單位合同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本單位辦公室對本單位所有合同進行專門管理,本單位內部承辦部門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辦公室合同管理的職責:
(一)負責擬定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的標準合同文本;
(三)參與本單位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
(五)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六)參與處理合同糾紛、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合同的保管、歸檔工作;
(八)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第五條承辦部門合同管理職責:
(一)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二)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三)負責按照本單位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五)按時向本單位辦公室提交與合同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協議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單位章程等文件規定能夠代表本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簽章,同時加蓋本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授權簽章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超越權限范圍所簽訂合同無效。
第七條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辦部門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單位辦公室審核,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交由分管領導審批,最后交由本單位法人代表批準。特別重大的合同由局黨組大會批準。
第三章合同編制與審核
第八條本單位根據對市場情況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九條在正式簽訂合同前,應先對合同對方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幾方面:
(一)對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二)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三)對方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
(四)對方市場信譽、產品質量等
對審查未通過的,不得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一般由本單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單位可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參與。
由對方起草合同協議的,本單位承辦部門和辦公室應進行認真審查,確保合同條款內容準確反映本單位訴求。
本單位也可選用國家或行業示范合同文本,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進行認真審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
第十一條實行合同會審制度,由本單位辦公室組織召集有合同條款涉及的部門人員參加,對合同進行會審,其審核要點是:
(一)經濟性。合同協議內容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簽約方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具備簽約資格;資金來源合法,擔保方式可靠,擔保資產權屬明確。
(三)嚴密性。合同協議條款齊備、完整,文字表述準確,附加條件適當、合法;合同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明確,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合同協議有關附件齊備,手續完備。
(四)合法性。合同協議的主體、內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協議訂立的程序符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7
一、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安排。
二、團隊成員必須遵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和服務行為規范,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三、團隊成員不得擅自泄露客戶和公司的一切商業性秘密,違者按公司或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四、客戶服務團隊每天定時召開溝通協調會議,及時交流工作體會,傳達工作信息,保持團隊成員的密切合作、思想統一,團隊所有成員必須參加。
五、團隊成員必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現問題應及時檢討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責,影響團隊內部團結。
六、對客戶投訴和發生重大事件應及時作出反應,積極研究對策作出處理,并總結如實上報,不得欺上瞞下,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39;影響和損失。
七、經常與其他部門進行溝通,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篇8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上班必須保持良好的&39;工作態度和風貌。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必須本人親自簽到。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二次以上者每發生一次處以罰款處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罰款50元)。
3.行政工作人員上班須著工作服,佩戴胸牌;車間工作人員上班須著工作服,工作褲,佩戴胸牌,穿勞保鞋及其它防護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鐘和下班前10分鐘對辦公室進行整理與衛生工作,保持整潔,干凈的環境。辦公桌面不允許亂堆亂放,香煙頭不允許亂扔(尤其是花盆里),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6.下班時各部門最后離開的工作人員必須關鎖好本部門的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費。如沒關門窗及設備電源,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記錄人等重要信息。
8.公司員工外出辦公時要向領導請示,說明去向,并在公司前臺工作簿上登記。
9.公司員工如有特殊私事外出要向領導請假,在公司前臺工作簿上登記,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請假制度詳見本公司考勤制度)。
10.當天能夠完成的工作不得拖延至第二個工作日完成。
11.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2.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3.每周一的公司例會關聯人員必須準時出席。無故缺席者,出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出現二次以上者每出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50元人民幣);無故遲到者(公司規定的開會時間十分鐘后到達的一律視為遲到),出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出現二次以上者每出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如出現例會因故不能按期召開的情況,例會召集人要及時發出通告。
四、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部。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____年0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