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供大家參考!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
一、考勤規定:
1.全體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個半小時,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30時。時間變更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體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遲到、早退定義:
1.公司全體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過30分鐘后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2.工作時間終了前30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無故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抵充,違者按曠工全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負責人證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產問題,由生產部決定上下班時間,各車間班組當天生產任務完成后,可以報生產部門,由生產部決定提前下班時間。
三、曠工定義: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論處。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天數、事由、交接事項,經上級領導審批簽字,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將簽批后的請假條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數按曠工天數論處。
2.公司副總經理、副總工包括各部門、車間正職級等以上領導請假由總經理簽批。各部室全體職員、車間班組長以上負責人請假超過3天的由總經理簽批。
3.各部門工作人員請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門正級領導簽批。
4.各車間主任請假1-3天(包括3天)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5.各生產班組組長請假1-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6.各生產班組員工請假1天由班組長簽批,2-3天(包括3天)由車間主任簽批,請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簽批。
7.請假3天以上的員工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8.假期休完須超假期休息者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經批準后方能繼續休假,假期滿后回公司上班應將超假天數補辦請假手續。
9.凡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0.領導簽過字認可的請假條應及時轉交公司辦公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11.假期天數超過由未續補假期者,超過天數均按曠工論處。請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應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員處銷假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計算。未銷假者按請假單天數計算。
12.需要請假者如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需要以電話向主管領導報知,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考勤獎罰制度
一、獎勵
1.全年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請假,并填寫請假條,經過領導簽字同意方才休假者,年底獎勵100元。
2.全年考勤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全年天數沒有超過10天者,年底獎勵200元。
3.全月考勤滿勤者,每天獎勵2元。全年考勤滿勤者,年底獎勵300元。
二、懲罰
1.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經查明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次罰款20-50元。
2.遲到一次,罰款5元。早退一次,罰款10元。
3.每月累計遲到五次、早退三次者,罰款40元。
4.每月遲到十次、早退五次者,罰款100元。
5.無故曠工半日者,罰款50元。
6.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
7.每月累計兩天曠工者,罰款300元。
8.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罰款500元。
9.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5日者。予以開除:并扣除1個月的工資。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2)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__到__,下午__時到__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__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__次以上(含__次)或缺勤、曠工__次以上(含__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3)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4)
根據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經校行政會議和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自__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行新的指紋考勤制度,內容如下:
一、關于上、下班考勤時間的規定:
第一次(按指紋)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紋)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紋)16:20以后
二、關于考勤費的`規定:
1、教師(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數滿12次算全勤80元,滿13次85元,滿14次90元,滿15次算滿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數滿10次算全勤80元,滿11次85元,滿12次90元,滿13次算滿勤100元。全體教師考勤次數達不到全勤次數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為止。
2、超過上班規定時間或提前下班規定時間半小時內扣除相應考勤費一半。
3、以周為單位進行考勤費統計,并及時公示。
三、公出人員需及時填寫考勤請假單(須相關校級領導簽字)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請假單上交時間不得遲于下周一,以便統計;遲于規定時間將作廢處理,后果自負。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5)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匯總后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準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6)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7)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__小時工資__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__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8)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
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
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
的依據。
七、考勤監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_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光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光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光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光,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光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0)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狀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光: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一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回到或忘打卡者,次日務必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務必保管好自我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立刻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光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光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狀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光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光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務必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務必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貼合_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能夠補休,補休務必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光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_年2月9日修訂,_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1)
一、作息時間:
1.正常班次: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30
2.生產系統:(輪班)
早班:8:00-16:00
中班: 16:00-24:00
晚班:0:00- 8:00
3.生產系統輪班兩次休息一天。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以出勤考核打卡為準。
5.員工不許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打卡,一經發現扣發當事人當日工資。
6.員工遲到早退1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7.員工未請假不到崗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罰日工資的150%;連續曠工兩天,罰日工資的200%;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部門設專人負責考勤,部門經理負責實施,人力資源部統一監督。
三、填寫考勤報表時按下列各項認真填寫:
1.上報部門名稱,員工姓名;
2.應出勤工日,實出勤工日;
3.員工當月公出天數,遲到早退次數及請假天數;
4.各部門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按工資管理細則擬定員工當月工資,轉交財務部執行。
5.考勤人員要如實記錄和反映員工的出勤情況,不得隱瞞漏報,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四、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婚姻法》規定,享受婚假。 2.結婚雙方都達到國家規定晚婚年齡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晚婚假。
3.年齡達到國家法定年齡,但未達到晚婚年齡者,原則上不影響月工資額,但要扣發當月獎金或激勵工資的50%。
4.結婚雙方都達到晚婚年齡者,其婚假期間的工資和獎金均不受影響。一方達到晚婚年齡而另一方未達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5.享受婚假者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
6.婚假不予報銷差旅費。
五、產假及其待遇:
1.凡本公司員工,不論工齡長短,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婦女兒童保護法》及有關條款,享受產假待遇。
2.正常情況下,可享受產假90天。
3.難產或剖腹產者,可追加產假15天,共享受105天。
4.妻子臨產時,男方可享受1周的護產假。
5.有不滿18個月嬰兒的女性員工,在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
6.產假、哺乳期間、護產假期內不影響工資及獎金。
7.護產假不予報銷差旅費。
十、喪假及待遇: 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2)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責任人負責實施,并堅持日考日記。
三、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發現當天漏簽或簽到不實,當事人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四、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五、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戶占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后也不予以補休,各物業站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各住區出現突發性搶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時間由公司組織補休。
六、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一經出現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3)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4)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最新公司制定員工考勤制度(篇1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