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
制度有指導意義,根據制度做事可以避免犯一些低級、不必要的錯誤。要怎么寫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呢?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喜公司員工和廠家在焦作業務人員
三、具體內容
1、例會
時間:每天早上8點,時間約為20分鐘。
地點:總公司人員在公司會議室,分公司人員在分公司辦公室。參會人員:所有員工和廠家人員
主題:溝通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分配當天的工作。
2、總部周會
時間:每周一上午8點30到12點。
地點:公司會議室或者其他指定地點。
參會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沒有出差的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參加,廠家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參加。
主題:總結上周的工作情況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務。
3、分公司和分部門周會
時間:部門自定
地點:各自辦公司
參會人員:各自分公司人員,部門人員
主題:工作總結和安排
4、月度會議
時間:每個月2號,時間為1-3天。
地點:公司會議室
參會人員:所有業務相關人員
主題:匯總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務。
5、會議主體
會議準備:韓總、孫總、鄭濤、孫新
管理會議:韓總、孫總、李素平、常峰、周小夏、張林、肖靜銷售會議:各縣分公司經理
四、會議流程
1.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3日前,根據工作報告制度,進行匯報月度
工作內容。
2.總經理根據匯報情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一處問題罰款100元。
3、根據會議記錄政策,每次開周會,月會,都安排人員做會議記錄。分公司開會由銷管記錄,其他會議由會議組織者制定人員記錄。(附會議記錄表)
五、獎罰措施
1、員工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員工視同曠工處理
2、公司鼓勵員工在會議期間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建議,對提出能夠促進公司發展的建議并被采納通過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獎勵。
3、經理主管開會遲到罰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參加周會以上會議,(包括請假)罰款100元。
4、經理,主管組織會議要做會議記錄,如果不能提供會議記錄,視同未組織會議。
5、每月公司經理主管會議要對會議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每無故減少一次規定會議,經理和主管罰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延期開會,或者合并開會。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3
一、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廠級領導(擴大)會,全廠干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廠部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準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工會、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廠長辦公會:
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生產、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或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
邀集與會人員的選定標準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深有感觸者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握有資料、學有專精并富有經驗者
·本次會議的結論將會對其有所影響者
·邀其與會參與發言討論的好處要比因該職員出席會議而致工作停頓所造成的損失來得更大者。
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董事會;
(2)工廠管理委員會;
(3)廠長、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廠QC成果發布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5)信息發布會;
(6)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報廠辦匯總,并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廠辦每周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凡廠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
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改善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會議管理辦法。
第二條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序,及時傳遞、執行和保存辦公信息,提高辦公效率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門應重視對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本所黨組會議、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等例會,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會議,以及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全所性會議。
不包括本所及所屬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培訓會議。
第四條會議的管理部門為所辦公室,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由承辦部門協作安排。
第二章會議召開原則
第五條本所及各部門召開會議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精簡。大力壓縮會議,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減少與會人員。逐步利用現代網絡和通信傳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二)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三)務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科研、開發、管理和生產等重要部位,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可采取現場辦公會議等形式,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四)節儉。會議要厲行節儉,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嚴格按照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執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本所例行會議均列入例會制度,要求按照例行會議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資料組織召開。
第七條本所臨時組織的會議,涉及本所有關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應給予積極配合,保證會議所需材料、設備、器材、場地及時安排到位,管理制度《會議管理辦法》。
第八條本所各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會議,均須經分管所領導批準后,提前7天報送所辦公室列入會議計劃。所辦公室負責于每周星期五將全所各類會議統籌安排,編制會議安排表,印發到會議參加人員。
第九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者、議題、議程、與時間、地點安排報送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十條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遇特殊情景需更改日期、地點或會議資料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3天報送所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所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打亂或更改正常會議計劃。
第十一條凡需要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所領導,按分管所領導指示辦理。
第十二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所辦公室有權合并召開。對于準備不充分,或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所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十三條不定期會議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全所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部門會議服從全所會議,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十四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擬定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落實布置會場、做好報到簽到等工作。
第十五條會議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和整理:所黨組會議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記錄,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由所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各部門召集的全所性專業會議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記錄;全所性的行政事務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記錄。
第十六條會議原始記錄應由會議主持人和主要與會人員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會議構成決議或決定事項需要所屬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或全所職工知曉的,可編制會議紀要,及時印發各部門。
第十八條會議材料的歸檔:各級會議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和題詞等均應及時整理,按時歸檔。
第五條會議紀律
第十九條與會人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時間準時到會,無特殊情景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期間應將手機和傳呼機打到振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會前另行通知)。
(二)會議須限時召開,無特殊情景應按時結束。發言應確定時間,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嚴禁偏離主題,延誤會議進程。
(三)會議資料如有保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__年3月1日起實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例會制度:公司周例會采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周報于每周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周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例會召開的時間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周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匯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布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臺表演一個節目。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6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并,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盡可能縮短,盡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后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準。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于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準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干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并報辦公室存檔。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7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布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并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并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8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嘉實集團會議制度指黨委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經營工作會議、部室會議、員工全體會議等會議,為規范會議形式,提高會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黨委會議制度
第二條:黨委會議是集團公司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集團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三條:會議原則。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貫徹____,堅持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群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資料。黨委會議主要資料:貫徹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議定涉及集團全局發展的重大決策;落實黨的建設和干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____工作、職工隊伍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資料有:
1、貫徹學習中央、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執行意見,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
2、審議集團公司黨委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3、審議作出集團公司黨委的重要決議。
4、討論研究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改革、發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研究集團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在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團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調整。
7、討論、決定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干部的任免、獎懲和職責追究,研究決定集團公司所屬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推薦的干部人選。
8、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并構成對違紀干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團公司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團公司____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____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11、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會、共青團、統戰、____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13、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狀況。
14、研究需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會議準備
1、提交黨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務必做好充分準備。黨委成員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意見稿,提前一至兩天送集團公司辦公室。
2、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或人員列席黨委會議并作工作匯報。有關部門或人員需提前將匯報稿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閱,再列入黨委會議議程。
3、辦公室負責對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匯總,報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后,列入黨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盡量于會前印發給黨委成員審閱并準備意見。
4、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辦公室應提前落實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員等。
第六條:會議組織
1、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出席。
2、黨委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同志無特殊狀況不準請假,如黨委委員參加其他會議、活動如與黨委會議有沖突的,應服從黨委會議。
3、會議議題涉及部門負責人等需要列席會議的,由主持會議的負責同志確定,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等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后,即可退席。
4、黨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5、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資料,在必須時限內屬于保密范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6、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和職責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
7、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會議時間
1、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狀況隨時召開。
2、集團公司黨委每月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第三章: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等,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九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參加,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經營班子成員列席。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1-2次。董事長認為有必要、執行董事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能夠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二條:董事會應當對所審議事項構成會議決議,并由董事簽字。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一)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審議、批準集團公司;
(三)討論決定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投資方案;
(四)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
(五)審議、批準集團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六)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收益狀況;
(七)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八)審議集團公司控股、參股企業的增資擴股、股份轉讓、重大對外投資和減資等事項;
(九)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事項;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十一)其他需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監事會實際,本制度特作規定。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如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每年擬召開1-2次。監事會主席認為有必要時,能夠召開臨時監事會。
第十七條:召開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天前通知全體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資料等告知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構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條: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由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透過。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審議監事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草案;
3、審議監事會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資產營運等狀況檢查的報告;
4、檢查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并能夠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獎懲推薦;
5、其他需監事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黨委成員、經營班子成員,以及需要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部門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集團公司工作的思路、要點、措施、步驟;
3、討論集團公司重要的經營管理工作,財務預算執行狀況及需要討論的費用開支狀況;
4、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及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必要時,由辦公室及時起草會議紀要,由召集人審批后印發。
第六章:集團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由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參加會議。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每兩個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召開。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總結、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七章:經營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經營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集團公司各承資企業負責人、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開。
第三十條:經營工作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布置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各承資企業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匯報下季度工作計劃。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會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室應建立部室會議制度,部室會議指由各部室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員參加的部室學習或討論會,討論部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等。
第九章:全體員工會議制度
第三十三條: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全體員工參加。主要資料:傳達有關指標精神;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總結表彰、部署、通報工作;宣布有關公司管理工作、員工福利等綜合事宜。全體員工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針對具體議題,各類會議可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第三十五條: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可召開各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其中:
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初召開一次,投資發展部負責召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管領導及安全專管員參加;項目進度匯報會,原則每季一次,由投資發展部召集,所屬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相應部門須建立會議記錄,需構成專題會議紀要的,由舉辦會議部門擬稿,相關部門會簽,分管領導審閱,董事長簽發,辦公室存檔。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9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努力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徹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制生產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條:公司執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公司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組織召集。下列人員必須參加會議,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安全部全體人員,公司各部室相關人員,項目經理,項目部安全員及各班組長。
第二條:公司每月30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上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部署和加強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施工工程特點為,發現安全隱患或出現安全事故時,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形式采取靈活分析,可召開現場會、臨時安全會等,分析原因、強化整改、抓好落實,做到施工生產絕對安全。
第四條: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總結表彰大會,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表彰在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采取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最終實現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條:項目部每周召開一次全體施工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會議,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查找不足,落實整改。
第六條:項目部安全員發現安全隱患睅,可隨時召開安全會議,及時提出整改建議,督促落實整改。
第七條:各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牽頭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時間召開安全會議,講解安全操作規程,重點防范部位,使全體施工人達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時時注意。
第八條:公司項目部、班組所召開的各級安全工作會議,必須做好記錄,記錄要詳細準確,年終或該施工項目完成存入安全技術資料。
第九條:所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要證明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安全隱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實措施方法,責任落實到人,監督人員,解除和消除隱患詳細情況等。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0
為加強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部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石紅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石紅高速第二項目部。
二、每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項目部安全生產負責人主持,項目部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施工隊負責人參加,時間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臨時變動,由項目部安保科負責提前通知,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三、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存在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整改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并對安全獎懲情況進行通報。
2、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最新的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上級部門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了解前段時間、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程序等工作。
5、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四、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做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各施工隊及上報總公司。安保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1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沈陽華銳商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
3、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3.2會務工作主要由綜合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綜合管理部應予協助。
3.3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綜合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4、會議分類:
4.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會議、公司周工作例會、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全體職工大會等,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召開并做好會議紀要。
4.2專題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政策、業務綜合會。比如:營運部門的優惠政策專題會議;企劃部門的活動推廣協調會等,由相關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送綜合管理部備案,由會議召集部門負責會議通知、組織和實施并對會議紀要進行整理和存檔。
4.3部門工作會議:各部門召開的工作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4各類培訓課程:由公司或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和學習課程。
5、會議安排:
5.1例會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和匯報程序來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5.1.1總經理辦公會議
此會議的舉行時間為周一,由商業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參加,主要研究商業公司的重大事件的解決以及重大決策的確定,以宏觀掌控商業公司的發展目標及管理動向。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列席此會議并負責會議紀要的整理和分發。
5.1.2公司周工作例會
互聯網會議PPT資料大全技術大會產品經理大會網絡營銷大會交互體驗大會
沈陽華銳商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此會議的舉行時間為每周六16:00,遇法定假日時間順延至下一星期的周六進行,如有其它變動綜合管理部將提前通知各部門。由各部門部長參加,總結各部門一周工作,匯報下周工作重點及出現的疑難問題需由其它部門配合或公司領導協調解決事宜;由總經理傳達集團公司的會議精神;布署下周商業公司的整體工作。周五之前,綜合管理部將對各部門本周工作總結與下周工作計劃進行匯總,報總經理審閱。
5.1.3公司各部門工作會議
總結部門工作,并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布署。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開會時間。5.1.4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綜合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5.1.5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5.2其它會議安排
凡涉及到多個部門部長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詳見附件)報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5.3綜合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5.4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綜合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綜合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5.5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6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6、會議的準備:
沈陽華銳商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6.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綜合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6.2會議之前,綜合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6.3上級重要領導檢查指導、座談性質會議及團體會等會議,公司應準備果品和鮮花;
6.4根據會議規模需使用音響設備的,由綜合管理部提前做好音響調試安排;
6.5特別重大會議,應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6.5.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6.5.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6.5.3會議場所布置;
6.5.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6.5.5會議簽到;
6.5.6會后事項安排。
6.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7、其他規定:
7.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7.2會前,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與會人員,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7.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時應予以明示。
7.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7.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綜合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7.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7會議結束后綜合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8、會議紀律
8.1任何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如確實有緊急情況,須提前請假(中層干部以上人員請假需總經理批準,其它人員需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否則視為缺席。違者將視情節嚴重性予以100元以上的處罰。
8.2與會人員不得因任何理由遲到(提前請假獲批者除外)。中層管理干部遲到將予以100元的處罰,其他人員遲到將予以50元的處罰。
8.3召開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須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狀態,不準接聽電話,如有重要電話應向會議組織者請假后離場接聽,以免影響會議效果。違者將予以100元處罰。
8.4與會人員在開會期間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或隨意進出,應按次序發言,如有急需說明事項,應向會議組織者示意獲準后發言。
9、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2
一、制訂的目的
為加強會議室的管理,對會議室的管理更加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會議室使用管理:
1、會議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廠辦協調負責,并實施監督。
2、為了避免會議發生沖突,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需提前1天與廠辦人員電話確認登記,以便統一安排。
3、未經允許,會議室不得挪借他用。
4、非參加會議及培訓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5、臨時召開的公司級緊急會議需要占用會議室時,由廠辦人員進行協調布置。如遇到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6、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人員等;
7、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設施要及時歸位。
8、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及時整理會議場地,關閉電器、電源設備等,如發現設備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上報廠辦,以便及時修理,保證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損壞辦公室用品(如:水壺、暖壺、杯子等)有使用單位進行賠償。
9、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保持室內清潔,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打掃,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嚴禁在會議室打牌、嬉戲打鬧、聚會、大聲喧嘩等。11、衛生間使用后立即沖洗。
12、室內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會議室內的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申請表,并要及時歸還原處。
13、會議結束后關閉電源、電器、門窗;保持會議室整潔干凈。
14、若出現物品損壞不賠償或故意損壞物品、未遵守會議室使用規定則廠辦對其追責。
20__年5月21日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正常運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所有人員。
三、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項目部經理——主持、召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會議。傳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及精神,計劃、實施本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務。
四、程序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每月月底召開月度安全工作會議。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底召開公司季度安全工作會議。
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12月中旬召開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4)參加會議的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2.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議程。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會議議程以總結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為主。
2)提出各生產班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需要改
進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和工作作風。
4)解決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
5)制訂下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分析會議。
發生員工死亡事故、重大生產設備設施事故、重大生產環境等事故調查分析會,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4
會議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5
1、目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3會議準備。
5.3.1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會議組織。
5.4.1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會議記錄。
5.5.1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會議跟進。
5.6.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獎懲。
5.7.1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附則。
6.1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6
1.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對于內部會議召開的組織、安排及其它各項事宜。
本標準適用于X有限公司對于召開內部會議的管理和控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會議紀要》
《會議簽到表》
3要求
本公司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按本制度執行
3.1會議組織
2.1.1公司級會議:公司員工大會、年度總結計劃會和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批準后,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專業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項目小組會議等),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協調安排。
3.1.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3.1.4車間(班組)會:由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3.1.5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2會議的安排
3.2.1例會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序號會議名稱組織部門主持人時間地點參加會議人員
1年度總結計劃會人事行政部總經理每年元月公司行政樓
培訓中心班組長以上干部人員
2每月生產計劃會生產部生產部長每月25日公司會議室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3每月工作總結會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長每月2日公司會議室車間主任以上干部人員
4部長協調周例會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每周一16:40分公司會議室各部門部長或臨時特邀人員
5生產部周例會生產部生產部長每周六13:00分公司會議室生產部人員、車間主任或臨時特邀人員
6質控部周例會質控部質控部長每周六16:40分公司會議室質控部全體人員或臨時特邀人員
7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安排確定另行安排確定另行安排確定公司會議室另行安排確定
3.2.2其他會議的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相關部門需臨時召集會議,須事先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系,以便安排會議場所和提供必要的設施,會議組織由責任部門負責。
3.2.3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二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2.4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3.2.5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3.2.6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3.2.7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
3.2.8參加會議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參會人員須準時到會,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并由主持人開出罰單。
3.2.9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會場內接聽手機(會場內應將手機設定為振動或無聲狀態)或大聲喧嘩。
3.2.10會議組織部門應在會后24小時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3.2.11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則按泄密論處。
3.2.12八小時工作時間外召開的會議(節假日除外),與會人員不打卡記時,不計(結)算工資。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7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九、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詳細會議日常管理制度篇18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托的黨組成員召集并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干部隊伍建設、局管干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后,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并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采取個別醞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并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復議。但未經黨組會議復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托的副jú長召集并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匯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布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草擬會議議題,并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并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必要時編發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送會議主持人簽發。并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于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并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并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準后,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后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參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并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