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
制度的創建和維護可能需要政治、社會、歷史、文化和經濟等多種力量的共同作用。寫好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有什么技巧?這里給大家整理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1
學校體育系學生宿舍內務管理制度宿舍的內務評比使我們每周都要上的必修課為了加強體育系宿舍內務的管理,本部就在考慮如何能上好這門必修課呢經過我們總結的經驗我們認為做好課前的指導和課后總結是取得好成績的前提。
我們已經做好了取得好成績的前提了是不是該考慮同學們的學習方向和學習內容了呢對這就是我們的重中之重,我們要摒棄以前那種老師逼著我們學習的形式而是擬定一份方案讓同學自主的學習自己按照方案提高自己其實就是舍棄人管人的方式改為靠制度說話讓行動證明一切。以下是我部為同學們擬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及我部的工作方向:
〈一〉工作思想
1加強對本系宿管部的管理,使宿管部成員要以以身作則,使其明白不僅是管理者,更應是帶頭者。
2要充分利用學生干部,讓其實現自身的責任感。使之也要嚴格要求自己,并帶動大家一起來維護自己的宿舍內務。
3宿管部同時要積極的與各宿舍長及舍員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各宿舍存在的問題和難題,并幫助一起解決。從而提高他們自身對宿舍內務的關注程度。
4宿管部成員要將院里每周對各年級的檢查成績及情況及時的報給各年級老師,并與老師進行溝通,提出解決方案。
5對優、差宿舍制定一定的獎罰制度,促進宿舍內務成績的提高
〈二〉工作方針
一.管理部為中心以年級為單位將體育系全部宿舍分為四個大部分,分別為10級部09級部08級部07級部,每個級部的負責人是他們的班主任。
二.由各部的負責老師根據各級宿舍分布實地情況,將各年級宿舍分區(2-3宿舍為一區),并在每區選出一個學生負責人(負責人應是學生干部或黨員)(希望各部負責老師,能盡快決定各區負責學生,并做好表格上交)
三.我部為加強對各區學生負責人的管理,與各區的學生負責人都將簽訂一份宿舍管理責任書,從而達到方便宿舍管理的目的.
四各區的學生負責人,要盡全力管理好自己區內的成員,要做到將成員資料制作成檔案表(區成員姓名、宿舍、電話號碼、值日時間)本檔案表一式三份(宿舍、學生負責人、宿管部各一份)并存保存。以便做到每天可以責任到個人。
五各區學生負責人要做到每天對宿舍內務進行檢查,督促各區內成員整理內務。通知系內下發的關于宿舍的所有文件(對于宿舍內務,要特別重視每周周一、周二的整理)。
六.宿管部將要每周對宿舍成績進行排名(以院成績為準),并將成績在系通報欄上進行公布,也將對表現好,壞的“個人”進行通報公布,同時將上述成績都將做成“工作簡報”交予各年級負責老師。
七.對長期保持內務優秀的宿舍和個人進行獎勵,(每周被評為“星級文明宿舍”的稱號的宿舍頒發“優秀宿舍”流動紅旗,三周保持“星級文明宿舍”的稱號的宿舍頒發“優秀宿舍”證書,三周保持內務優秀的個人頒發“內務優秀個人”證書)。
八.宿管部要將每周成績作好記錄,并做成檔案資料保存,并要與各年級輔導員老師協調將宿舍內務成績作為他們各年級評優評干(包括入黨,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助學金,獎學金)的一個重要因素。
九.宿管部在每學期結束時,將評選年度“內務優秀班級”一個,在各年級評選年度“內務優秀區”一個,在各年級內選年度“內務優秀宿舍”三個,年度“內務優秀社長”五個,年度“內務優秀個人”十個,并對以上獲集體和個人頒發證書進行獎勵。
十.學生黨員、班干部、各協會成員、學生會成員等學生干部應起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協助宿管部對宿舍內務做管理工作,特別要大力協調高年級的班委成員,使其在高年級中做到起帶頭和管理的作用.
〈三〉宿舍內務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新生)
1地面有積土,灰塵,垃圾,痰等扣5分
2床底有垃圾等廢用東西的扣15分
3一個床面有褶皺有物品扣3分,多者扣5分
4一個被子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5一個枕頭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6桌面有物品或不打掃的扣10分
7課本架內的書擺放不整齊的扣5分
8鞋子不按要求擺放的扣10分
9餐具用品擺放不整齊的扣10分
10墻門窗的玻璃等不干凈的扣5分
11門口有雜務,垃圾的扣20分
12宿舍內有掛件等其他情況的扣10分
宿舍內務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老生)
1.床面整潔,被子疊整齊。(20分)
2.地面干凈,無雜物。(20分)
3.門口干凈,無雜物。(20分)
4.床下鞋子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放且無垃圾。(10分)
5.桌面無雜物,把東西擺放整齊。(10分)
6.書櫥上書本排放整齊,不亂放其他東西。(10分)
7.不要亂放衣服,一律放倒廚子里。(10分)
8.宿舍內經常開窗戶,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等其他方面...1
〈四〉各年級獎懲分數線
一.各級宿舍內務成績表年級分數線性別10級09級08級優秀線最低線優秀線最低線優秀線最低線男989592858575女999694909085
二.宿舍內務獎罰制度1.對第一周成績優秀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并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對第一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及其個人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將成績通報到負責老師.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做為年度評選依據.2.對連續二周成績保持優秀的宿舍,連續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連續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并對優秀宿舍的同學在綜合測評分上進行加分并對負責人進行表揚.對連續二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警告,并對負責人進行通報并對其宿舍成員在綜合測評分上進行相應的減分,并處于這些同學罰款十元的處罰,并要求負責人加強教育,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做為年度評選依據.3.對連續三周成績保持優秀的宿舍,連續在系宣傳欄上進行通報表揚,連續授予“星級文明宿舍”稱號,且頒發“優秀宿舍”流動紅旗,連續對負責人進行表揚,并且在我部制定的個人宿舍內務成績評分卡上進行加分,并給與一定的物質獎勵。對連續三周成績較差的宿舍,在系宣傳欄上進行嚴重警告批評,并對負責人進行通報警告,并將表現不好的宿舍報到負責老師,并要求給予警告處理.并在個人宿舍內務成績評分卡上進行減分并處于每人20元的罰款,以上成績都將保存成檔,做為年度評選依據.4.在學期結束時,將以系團總支的名義評選出年度“內務優秀級”一個,在各部中評選年度“內務優秀區”一個,年度“優秀負責人”2個,年度“內務優秀宿舍”三個,年度“內務優秀舍長”五個,年度“內務優秀個人”十個,并對以上獲得集體和個人分別頒發榮譽證書進行獎勵.5.在每學期中,宿舍內務成績優秀的宿舍成員及宿舍成績優秀的各區負責人將優先考慮“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等榮譽的評選.對于個人內務成績評分低的成員各區負責人不能考慮“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等榮譽的評選外還將要給予系級處分.備注;個人內務成績評分卡是宿管部針對同學們宿舍內務成績于綜合測評分掛鉤的一種形式,可以讓同學們的內務成績在綜合測評分上更直觀的體現。
新的學年有新的開始,我部為更好的管理好我系學生宿舍特此制定此新制度,制度從發放之日起效,希望同學們能夠認真履行制度內的要求,謝謝合作!體育學院宿管部20__.10.18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2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早5:20起床,5:30離寢。中午11:50—12:50午休。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后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
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3
1、當天值日的同學要負責好衛生,如不服從,違反者罰掃2天;
2、每次上學前疊好被子,將掛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鏡子等)東西取下放置整齊,床下物品按從高到低擺放整齊,違者在宿舍作公開檢討;
3、不能亂扔垃圾,違者罰掃地1——2天;
4、熱水按量使用,不能鋪張浪費,如用來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給錢;
5、每次上學前,最后一名同學要檢查燈、陽臺門、風扇、水龍頭;
6、不能在休息期間影響他人,違者罰掃地1—5天。
注:從本周起,我班將實行宿舍達標制,宿管委員與宿舍長每天檢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衛生平均分達75分,學生會、教官處零投訴,服從宿管與宿舍長管理的宿舍既可達標。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4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統一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熄燈、就寢、午休和熄燈后不準講話和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便外出就餐、逛街、購物,確有急事出校,必須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在門衛室做好出入登記。
3.學生在宿舍內不允許下棋、打牌、踢球,不得大聲喧嘩、吵鬧、起哄。
4.室內布置整潔(各自行李按類擺放),禁止亂貼、亂畫、亂釘、亂掛。
5.宿舍內不準賭博和變相賭博,嚴禁、偷盜、打架、斗毆、抽煙、酗酒。
6.不準從窗口倒水和棄置雜物、臟物和在樓內飼養動物。
7.各宿舍要保持通風,無異味。
8.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宿舍由學生輪流負責掃地、拖地。地面干凈無雜物,墻臺無物品擺放、干凈,門窗擦拭干凈。
9.衣服、鞋子、毛巾等擺放整齊、合理;被褥疊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
10.餐具和洗漱用具擺放工整、整齊劃一。
11.不得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準亂倒飯菜、污水,1
不得在墻壁上亂畫。
12.根據室內情況,可以布置簡單的`裝置來美化宿舍的
環境。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5
1、凡住宿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
2、服從管理,虛心接受老師意見,正確對待老師批評,不準當面與值班老師發生頂撞。
3、寢室長負責寢室的衛生、紀律等方面的管理。
4、每期按時交住宿費,按時參加宿舍會議。
5、遵守學校宿舍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離開宿舍,晚上要按時回宿舍休息。就寢住校生原則上不準請假,如要請假,必須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和寢室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離校,返校后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進行銷假,(周末可以回家),如有病能堅持上課不準請假。
6、住校生晚上9:00后不準出校門,不準夜不歸宿,否則責任自己負責。
7、周末、節假日無課期間不準在學校留宿,否則出現問題本校不承擔責任。
8、保持宿舍安靜,不準在寢室打架、斗歐、鬧事、大聲喧嘩、說拉彈唱、高聲聽音樂等活動。
9、不準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打球,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
10、食堂飯菜、外購食品、零食不準帶入宿舍(方便面和面包除外)。
11、住校生不準以任何理由將非住校生帶入寢室,更不準留宿;不準把非住校生的物品帶進寢室存放;不準把寢室鑰匙交給非住校生。
12、男女住宿生禁止在宿舍內互串,不準談戀愛。
13、不準把籃球、足球、自行車和小動物等帶入宿舍內。
14、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別人寢室,不得私自拿別人東西;不準把大型玩具帶入宿舍。
15、上課期間不準擅自回寢室。
16、貴重物品、現金自己妥善保管,如在寢室丟失自己負責。
17、宿舍內有空床時,不準堆放箱、包、書等雜物,不準存放刀、鐵棍等有礙安全物品,未經允許不準更換床位,不經允許不準自帶箱子、凳子、桌子等物品。
18、宿舍內不準亂扔、亂寫、亂潑、亂吐、亂碰、亂掛。
19、①宿舍內電路不得亂拉,不準用蠟燭、打火機等易燃品,不準將火種帶入宿舍,不準在宿舍內燒開水②周一至周六不準在宿舍內扯繩洗晾衣服。
20、愛護公物,損壞東西要賠,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有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負責。
21、每學期末結束前必須把門上的鑰匙交還管理人員方可離校。
22、要按學校統一安排的寢室、床位入住,不準隨意與他人調換寢室、床位。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制度,凡違反者,除批評教育外,按以下條例執行。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6
為了加強新冠疫情期間的學生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疫情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體溫晨晚檢制度
晨、晚檢實施“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上午12點前、晚上7點之前,各班班長組織本班同學測體溫,通過易班app的“校本化輕應用”,組織本班的學生完成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癥狀檢測報送工作,每天下午2點、晚上8:30之前輔導員在易班后臺查看檢測結果,并將《湘南學院在校學生發燒、咳嗽、乏力等癥狀排查日報表》報送學生處工作郵箱(xnxyxszy@163、com)。無發燒、咳嗽、乏力等癥狀,則執行“零報告”。有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癥狀的,及時通知學生到校醫務所就診。各班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做好每天班級的晨晚檢工作。(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二、嚴格執行新冠防疫期間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學生應遵守學校宿舍管理規定,學生必須刷卡進出宿舍,不得出讓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不得接待校外人員到校園內或學生宿舍內活動。配合做好晚點名工作,未經批準不得晚歸或夜不歸宿。(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單位:后勤管理處、學生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2、注意個人衛生。進入宿舍后馬上采用正確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雙手清潔。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時洗手。養成不隨地吐痰的好習慣,保持宿舍內衛生情況良好。如發現同學持續咳嗽、低燒、胸痛、呼吸困難等癥狀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并去醫務所就診。(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內串門、打牌、打麻將、聚餐和聚會,嚴禁在宿舍里賭博、做生意、開網店。(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4、保證宿舍環境衛生。每間宿舍加強通風換氣,每天最少保證早中晚定時通風,每次通風時間不少于30分鐘。(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將寵物帶進學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區。(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部門:學生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6、實施學生黨員、校、院主要學生干部寢室包干聯系制度。(責任單位:學生處(李正標)。配合單位:二級學院黨總支,校團委;責任人:學生黨支部書記,學生處、團委學生干部指導老師)
7、寢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保持宿舍內清潔,不留衛生死角,責任到寢室,班主任以及聯系該寢室黨員、學生干部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三、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制度
管控期間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所有學生無故不得出校門,若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校門,必須到本學院辦理出入證,出入證要通過班主任、輔導員、黨總支副書記審批。在校園內(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食堂、圖書館、校車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等)活動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參加勤工助學的同學要暫停工作;不到影劇院、健身房、游戲廳、網吧等封閉性公共場所活動;不得邀請家長及親朋好友來校走訪。全體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關于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學和科研活動外,盡量減少校園內大型聚集活動。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參加未經學校批準的集體性活動。錯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帶餐具,不訂外賣,減少與校外人員的接觸。(責任單位:保衛處:配合單位:學生處、二級學院、校物業公司)
四、嚴格執行新冠防疫期間學生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如出現疫情,在市、區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導指揮下,統一做好同班同學、授課教師、同層宿舍樓的同學等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工作,立即停課、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體按《湘南學院新冠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隔離解除后,學生即可正常學習生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五、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防疫檢查
全體學生應按照學校要求每日如實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嚴禁瞞報、漏報、謊報、錯報、遲報。學生黨員、學生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積極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服從學校的門衛監控要求,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入各教學場館、宿舍樓時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學生處(袁青蘭)。配合單位(責任領導):二級學院(副書記))
六、加強教室環境衛生清潔的管理
1、教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責任到班級,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沒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責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2、學生處組織校學生會干部每天下午6點之前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沒有達到要求的扣除學院當月學生工作績效考核分數。(責任單位:學生處;配合部門:校團委、二級學院。責任人:學生處學生管理科負責人、校團委學生會干部指導老師)
七、規范自身行為。
1、全體學生應做好自我防護,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出門佩戴口罩。積極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全體學生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和部署,遵守國家和學校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和工作安排,積極配合國家、地方、學校的疫情防護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識,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2、全體學生應做好學習規劃,堅持學習、讀書,合理安排疫情期間學習和生活,堅持體育運動,每周鍛煉時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提高心理防控意識,增強心理調節能力;保持合理飲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強營養,放松心情,以積極心態面對疫情變化,傳遞社會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間,要求全體學生自覺保持通訊暢通,積極配合學校學院和當地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統計工作,與班主任及輔導員老師保持密切聯系,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4、全體學生干部、黨員要認真履職,發現他人有發熱咳嗽癥狀或疫情接觸史的要及時向學院如實反映情況。組織、引導廣大同學自覺遵守學校一切管理規定,并起到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八、加強疫情期間應急值守,實行院領導一線帶班制度。二級學院每天安排一名學院領導和一名輔導員24小時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間違規學生處理細則
1、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和要求,有隱瞞、謊報個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體異常狀況,故意拖延遲遲不報告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有參與制造恐慌、發布不實信息、傳播散布謠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性質、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3、有不服從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竄訪、限制聚集活動等行為者,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4、未申請或未獲批準而擅自提前返回學校者,給予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
5、有不服從學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學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況者,視情節和后果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6、有不服從或不執行各級政府部門、社區、學校依法頒布的疫病防控命令、決定、規定,干擾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執行居家隔離觀察、居家醫學觀察指令,進入公共場所拒絕個人防護、消毒檢疫、絕體溫監測、疏散勸離等情況者,視性質、情節和后果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7、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其它行為者,視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8、有多項違紀違規行為者,按照違紀違規處分單項最高級別的加重一級處分。
9、對負有教育管理責任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理。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7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__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后及時熄燈,熄燈后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凈,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干凈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干凈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頭折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凈,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墻壁(1分):墻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臟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墻壁等處亂涂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并且納入管理范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周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并發放獎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附宿舍人員表:
104吳(宿舍長)陳劉劉張
105簡(宿舍長)陳陳劉王
202易(宿舍長)陳陳袁
注:每個宿舍配備:一電熱壺,一掃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__學校
.3.7
望各位老師對本條例進行補充!
學校宿舍工作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范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家具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并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制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并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南京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南京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后,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并按《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準后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后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后,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系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并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南京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并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并簽署意見后,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后,將《南京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復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后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范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匯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準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準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后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準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并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后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并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并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并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卷發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于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范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于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臺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家具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于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于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系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系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布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家具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家具。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于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于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桿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凈。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墻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墻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家具、門窗、墻壁上亂涂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家具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嘩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游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準。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家具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干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采納后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煙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__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