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
方案為下屬提供了明確的工作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要怎么寫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呢?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供大家參考。
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篇1
一、指導思想
以“消費與安全”年主題為主線,以宣傳消費政策、提供消費咨詢、引導科學消費、強化社會監督、推進消費維權為重點,動員消費者、經營者、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組織領導
市工商局、市消協聯合成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全市的紀念活動。
組 長:林志斌
副組長:李 軍
成 員:各工商所長(消協分會長),市局各直屬機構、股、室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天長市消協,徐志宏同志為辦公室主任。
三、活動內容
精心組織,突出主題,開展十項活動,使我市3.15紀念活動豐富多彩。
(一)召開天長市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七次政府辦公會議暨消協三屆八次常務理事會議。聘請名譽會長、增補和選舉常務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__年3.15紀念活動的開展。
(二)舉辦_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暨新聞發布會。宣傳中消協__年消費維權年主題——“消費與安全”,向社會公布我市3.15紀念活動方案,發布__年度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查處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消費投訴熱點。
(三)開展誠信單位評選表彰活動。對獲得滁州市__—__年度誠信單位的企業進行表彰。
(四)開展消費約談、通報活動。分別召開家電企業和商業零售企業投訴分析通報會。邀請__年被投訴較多的部分企業負責人參加,將投訴熱點、處理情況向企業通報,促進企業強化自律意識,積極做好整改,主動維權。
(五)開展法律宣傳“五進”活動。即送宣傳進企業、進商場、進社區、進學校、進鄉鎮。
(六)開展紅盾打假護農保春耕執法行動。舉辦紅盾護農執法行動新聞發布會。(由市場規范管理局組織實施)
(七)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將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商品作為檢測重點,加強市場監管力度。
(八)開展汽車品牌服務調查評議活動。提升廣大消費者維權意識,促進汽車企業和汽車銷售商的用戶意識和服務意識。
(九)舉辦大型街頭宣傳活動暨元旦春節打假專項行動成果展。3月15日市區與鎮(街)聯動,組織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大型企業參加。在天長老市政府廣場繁華地段設置主會場,在商場、企業、社區、農村鄉鎮設立分會場。邀請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等領導親臨現場,視察指導。
(十)開展假冒偽劣商品銷毀活動。于3月15日當天,集中銷毀查處的假冒偽劣商品。
四、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消協要把3.15紀念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暢通工商、消協等部門消費投訴熱線,及時處理消費糾紛。積極爭取當地黨委、人大、政府領導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配合,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維權合力。
(二)要結合當地實際,形成特色。既要熱烈隆重,突出重點,又要廣泛參與,注重成效。做到“五個結合”即:宣傳消法與宣傳年主題相結合、城市的消費升級換代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農村與“紅盾護農”相結合、城鄉形式與內容相結合、上下聲勢與效果相結合。
(三)要積極爭取大眾傳媒的輿論支持。大造輿論聲勢,優化消費環境,在報刊、電臺、電視臺宣傳年主題,曝光典型案例,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
(四)要制定活動方案,保證活動圓滿完成。各工商所、消協分會要制定活動方案。活動期間,特色活動、典型案例等要及時上報,以便及時宣傳,擴大影響。
(五)認真及時作好總結。請各單位認真做好3.15活動總結,于3月17日前將3.15活動總結、統計報表、圖片資料等以書面和電子形式,上報天長市消協。
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篇2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為把今年的3.15紀念活動組織好、落實好,使紀念活動有實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創新,突出“消費與安全”年主題的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消費與安全”年主題為主線,以宣傳消費政策、提供消費咨詢、引導科學消費、強化社會監督、推進消費維權為重點,動員消費者、經營者、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組織領導
市工商局、市消協聯合成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全市的紀念活動。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工商所長(消協分會長),市局各直屬機構、股、室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天長市消協,為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三、活動內容
精心組織,突出主題,開展十項活動,使我市3.15紀念活動豐富多彩。
(一)召開天長市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七次政府辦公會議暨消協三屆八次常務理事會議。聘請名譽會長、增補和選舉常務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__年3.15紀念活動的開展。
(二)舉辦_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暨新聞發布會。宣傳中消協__年消費維權年主題――“消費與安全”,向社會公布我市3.15紀念活動方案,發布__年度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查處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消費投訴熱點。
(三)開展誠信單位評選表彰活動。對獲得滁州市―__年度誠信單位的企業進行表彰。
(四)開展消費約談、通報活動。分別召開家電企業和商業零售企業投訴分析通報會。邀請__年被投訴較多的部分企業負責人參加,將投訴熱點、處理情況向企業通報,促進企業強化自律意識,積極做好整改,主動維權。
(五)開展法律宣傳“五進”活動。即送宣傳進企業、進商場、進社區、進學校、進鄉鎮。
(六)開展紅盾打假護農保春耕執法行動。舉辦紅盾護農執法行動新聞發布會。(由市場規范管理局組織實施)
(七)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將關系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商品作為檢測重點,加強市場監管力度。
(八)開展汽車品牌服務調查評議活動。提升廣大消費者維權意識,促進汽車企業和汽車銷售商的用戶意識和服務意識。
(九)舉辦大型街頭宣傳活動暨元旦春節打假專項行動成果展。3月15日市區與鎮(街)聯動,組織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大型企業參加。在天長老市政府廣場繁華地段設置主會場,在商場、企業、社區、農村鄉鎮設立分會場。
(十)開展假冒偽劣商品銷毀活動。
四、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消協要把3.15紀念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暢通工商、消協等部門消費投訴熱線,及時處理消費糾紛。
(二)要結合當地實際,形成特色。既要熱烈隆重,突出重點,又要廣泛參與,注重成效。做到“五個結合”即:宣傳消法與宣傳年主題相結合、城市的消費升級換代與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農村與“紅盾護農”相結合、城鄉形式與內容相結合、上下聲勢與效果相結合。
策劃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篇3
(一)開展宣傳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類新聞媒體優勢,積極宣傳“消費與民生”年主題精神和意義,集中進行消費維權工作宣傳。要大力宣傳各職能部門、消費者協會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維權成果;繼續普及科學消費知識,積極倡導科學、文明消費理念;鼓勵引導企業利用先進科學技術,發展循環經濟,生產節能、環保消費品;努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活動中來。
(二)進行咨詢服務。
“3·15”期間,各分會可在廣場或單位門前設立宣傳咨詢服務臺,咨詢服務的重點應放在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區重點開展商品房、家庭裝潢、電腦使用、食品安全等專業咨詢服務活動;在農村,可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送法、送消費知識進鄉鎮,利用集市開展農資真假鑒別、食品安全知識以及日用品的消費知識宣傳,提高農村消費者識假辨假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加大監管檢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協分會要積極參與市場監督檢查,特別是農資市場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各種侵害消費者特別是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相關理事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認真組織并積極參與各項消費維權的專項檢查。理事單位中的質監、物價、工商、建設、衛生、藥監、農業、交通等職能部門,要重點加強職能范圍內的消費投訴較集中的領域和商品的監管力度。
(四)組織召開座談會。
要通過召開座談會,進一步宣傳貫徹“消費與民生”年主題精神,組織召開一次由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及消費者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宣傳貫徹年主題,以及進一步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開展承諾聯盟企業承諾宣傳并表彰先進單位。
“3·15”期間,市(安靜校園活動方案20__)協會將聯合與百姓日常生活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組織和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誠信經營、放心消費”承諾企業聯盟加盟成員的承諾宣傳與展示活動,引導和促進廣大企業守法誠信經營,不斷提高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并對20__年度全市涌現出的“誠信單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組織“消費與民生”電視訪談。
邀請名譽會長、會長及有關人員參加,介紹主題活動的意義及開展消費維權取得的成績。
(七)辦好“3·15”維權專刊、專版及各種宣傳活動。
市消費者協會將于“3·15”前夕與媒介聯辦興化消費專版、專欄,借助媒介平臺,全面反映本市的維權工作狀況,制作利用宣傳展板,展示維權工作成果,利用廣場顯示屏廣泛宣傳消費維權的知識,營造活動的氛圍。宣傳協會與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社會各界共同開展維權情況,探討、研究新的維權領域及工作方法,宣傳國家和地方有關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介紹本地消協組織的工作經驗,在有效推進全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全面提升維權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八)編印紀念“3·15”現場發放宣傳資料。
市消協將聯合相關理事單位編印、發放紀念“3·15”宣傳咨詢活動宣傳材料,宣傳材料內容為:消費維權部門法章,商品的選購、使用和保養知識,消費維權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警示、典型侵權案例剖析、消費維權的典型事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