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
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優秀的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約談,是指公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問題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約見談話。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約談:
(一)發生一般等級及以上事故的;
(二)發生重傷事故的,頻繁發生輕傷事故的;
(三)安全生產問題較多,安全生產形勢比較嚴峻的;
(四)發生對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發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與約談對象約談。發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與約談對象約談。
第四條:約談對象
(一)發生事故或存在問題的`項目經理、分包單位負責人;
(二)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第五條:約談前,公司向被約談單位發出約談通知。被約談單位按照約談通知要求準備書面材料,內容包括:約談事項基本情況、經過、性質、原因分析及教訓、采取的措施,安全生產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條:約談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被約談單位負責人對事故的情況或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內容
包括:原因及處理經過,目前存在的問題,應吸取的教訓和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并提出處理建議;
(三)形成書面約談記錄。
第七條:被約談單位應當在約談后7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質安部寫出約談要求的落實情況報告。
第八條: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對無故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后仍不采取改進措施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2
一、安全管理
1、對拌和站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使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的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經常檢查拌和站內用用電設施的安全狀況,如:保險絲規格、線路老化程度、電線破損情況、插頭是否漏電等易發生火災的安全因素。
3、接受監理對安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保障措施、危險源識別及預防措施、的審查。對監理日常安全檢查提出的安全問題及時整改。
4、拌和站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室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油庫重地應立安全警示牌,嚴禁煙火。
5、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拌和站,工作人員持證上崗,攪拌站值班員負責進出流動人員的檢查,避免單位財產的損失。
6、拌和站的主要工作室、倉庫等重要房門要上鎖。
二、拌和站衛生、環保管理管理
1、攪拌站場地平整,排水暢通,拌和站設沉淀池,將混凝土運輸車沖洗后的廢水及沖洗攪拌設備后的廢水集中處理。站內衛生由專人打掃,及時清除裝載機上料灑落的材料、皮帶輸送機灑落的料、攪拌機卸砼灑落的混凝土、車輛進出場帶的泥土等。
2、攪拌站站內的所有機械設備需時刻保持清潔,由值班操作員、司機自己打掃、沖洗。在進行設備保養的同時,也要進行衛生清理,如油污、泥土等灑落地面,由設備保養人進行衛生清理。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行使到城鎮、居民生活區時要減速慢行,防止揚程過大影響居民生活。夜間行使至居民區,禁止汽車鳴笛擾民。
4、配合環保監理的日常檢查工作,并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夜間施工。
5、定期發放個人衛生防護用品,現場負責人檢查落實噪音控制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對于機械設備使用后更換下來的廢舊油品,不得隨地潑倒撒放。廢舊油品必須慎重回收,建立廢舊油品分類存放專用場地,集中分類存放,定期統一處理。廢舊油品處理過程中的搜集、存放、運輸,要切實做到安全、可靠,更要做好嚴防滴、漏、撒、潑的工作,使油品的全部管理符合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3
為了加強我校安全管理,防止室外活動學生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各班開展各類活動,實行上報批準制度,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舉行。
二、各部門舉行室外集體活動前,要制訂安全預案,成立組織機構,確定安全管理責任人,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室外課教師要認真組織管理學生開展活動。課間、課外等非集集體活動時,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衛門、帶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管理好學生。吃飯和休息時間宿舍管理員、門衛、帶值班人員要履行職責管理好學生。
三、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社會生產實踐活動,實行上報批準制度。全體教職工都要服從組織安排,各盡其責,確保活動中師生的安全。
四、各類活動、各部門的活動安排,安全措施、上報材料等文字材料都要完整保存,以備后查。
五、在活動期間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不安全事故的發生,領導和組織管理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發生重大人員傷亡損失的,要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__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5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6
1.目的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39;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6.2.6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7
一、現場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必須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工種“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否則,不得參加施工。
三、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按時復審,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帶,高空作業必須系牢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施工現場內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腳作業;嚴禁穿裙子和喇叭褲;嚴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盤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必須有嚴密、牢固的安全防護措施,任何人不許改動和破壞。
九、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操作。
十、一切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動機械設備。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的安裝和拆卸,安全網的支掛,供電設施的安裝,線路架設,必須有拆裝或安裝拆除方案,嚴格驗收,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和場所應設圍欄及設置安全標志牌。
十四、現場內的鍋爐及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十五、非施工人員不的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8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4、稀飯、開水、豆漿、湯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熱適中后再給幼兒使用。
5、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8、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9、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接送卡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10、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元。
11、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整理好物品。門衛或值班教師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
12、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由安全聯絡員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9
安全生產檢查分類
1、安全人員日巡檢查。
2、職工崗位檢查,班組日檢查,車間周檢查,企業月檢查。
3、企業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檢查。
安全檢查內容
1、安全檢查工作,應運用系統工程,編制“安全檢查表”,對照進行檢查。
2、安全檢查由安全員組織各科室,車間領導參加,認真查思想、查組織領導、查管理、查現場、查落實措施等內容。
事故隱患整改
1、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分類進行登記存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下達“整改通告書”,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考核,有記錄、有統計,對查出的違章違紀現象要按“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
2、對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未按期解決應按違章處理,對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責任。
3、發揮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監督作用,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0
第一條個人的防護
1.安全措施,從員工本身做起,適當地防護上班,工作服整潔舍身,帽子或發罩、發網固定在頭部;
2.鞋子要穿得舒適,鞋跟必須堅固,鞋帶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帶有危險物品如隨身飾物、別針等,必須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機具內,造成嚴重的后果。
第二條行進的方向
1.具有規模的餐廳都訂有安全規則,重視員工的動線安排,廚房動向設定成“單行道”方向行進;
2.廚房在尖峰時間,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彎轉角處或上下樓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單行道的走路習慣,并且速度不要過快,以免碰撞;
3.端送熱的盤子要格外當心,除提醒對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墊住并拿穩;
4.注意地上的障礙物,通道若有積水潮濕,應即清除,以免絆倒滑跤。
第三條機具的操作
1.做好安全裝置,如壓力容量、壓力負荷量表、蒸氣鍋爐隔熱自動開關等;
2.熟諳操作方法,如攪拌機的正確操作,用瓢勺喂進,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電氣用具電鍋烤箱、電扇廈工作燈等之電線收藏,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接觸電源插座廈開關,以免觸電。
第四條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確,握刀永遠握住刀柄,銳面朝下,不要急抓亂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傷;
2.不得以刀具作為開罐器或螺絲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穩當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隱藏在櫥柜或抽屜,以免誤傷。
第五條物料的搬運
1.考慮人力的負重力量,應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動的重量與客積程度為宜,因為起卸、移動、過礙、堆高、整理等,端賴普通人之體力能移動的時候較多;
2.使用手推車,注意搬運路線的障礙以免碰翻滑倒;
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過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處,造成工作的不便利;
4.破損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遲鈍的刀,不宜勉強使用,以免造成割傷。
第六條升降梯使用
1.升降梯可協助將物料食品運至高層樓,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將頭、手伸出升降梯外;
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檢查梯子的接頭處有無脫節,擺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穩固,融免梯子傾斜或滑倒,階梯處均須有顯示標示。預訂踏空摔倒。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1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
(1)各種單項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檢查制度、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廠區交通運輸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它是各工種、各崗位操作工的具體操作規范。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大概可以從以下內容開始:
1、車間8S管理規定: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安全、素養、節約、保密;
從8S開始入手,可以使車間管理更加有頭緒,整理、整頓、清掃、清潔這四個方面可以讓工作環境干凈整潔,從這四個方面可以指定出車間清掃的標準、頻率、負責人、檢查人等;讓每一個員工都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安全:可以從各種標識的制作、張貼入手,讓員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機臺等,針對特殊崗位也要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課程,工廠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從機臺保養、目視管理、崗位說明書、培訓等方面入手,這樣就可以比較全面的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體系。
素養:職業操守,貫徹公司企業文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管理條例,將這三塊內容進行宣傳、培訓,可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
節約:貫徹全員節省一分成本就是賺一分利潤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監督員工,貫徹技能減排工作。
保密:針對公司業務的保密、對工作技術、專利等保密,為企業長期發展保駕護航,人人簽訂保密協議書。
2、品質管理:建立品質管理體系,全面品管、全員品管,貫徹品質三不方針,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事故處理: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3
1、獎勵
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1.3、及時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金和物質獎勵。
2、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一)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膏腴等于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五)前四項規定的管道的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第四條本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管道;
(一)設備本體所屬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三)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后的熱力管道。
第五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理公稱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并組織竣工驗收;
(三)制定本部門壓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組織并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六)組織研究并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七)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八)按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并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行使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同下)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第三章安全監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并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注冊。
安全注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查機構進行。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準,并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蚩尤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認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條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失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二節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節公用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得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用管道工程得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得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條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得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得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第二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四章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金,并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第二十八條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觀部門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承擔壓力管道安全監督監察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四條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性鎮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申辦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二)未申辦安全注冊手續的制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未申辦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四)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運行的;
(五)未辦理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壓力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七)使用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第三十六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一)無證上崗的
(二)超出資格證書允許范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責任;
(一)由于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二)由于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噶聲事故的;
(三)因使用單位管理不善致使壓力管道發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條以上各項罰款數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用語:
(一)工業管道系指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于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鄉鎮范圍內的用于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
(三)長輸管道系指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于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四十條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抵于我國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于壓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附屬儀器儀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進出口監督管理辦法,由勞動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條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5
一、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必須是具有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不允許租賃承包方進行轉包和轉租。
二、市場應與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各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三、設施、場地的使用用途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若要更改使用用途時,必須征求市場同意,否則一切后果由租賃承包方、合作單位負責。
四、市場負責對租賃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
五、租賃承包方進入我市場時,需要接受我市場的監督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六、租賃承包方應該根據國家和企業的法令、規定和制度要求,對其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班組安全檢查制度
1.班組安全檢查由班組長組織有關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目的在于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違章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班組安全檢查必須規定出每班、每周、每季、每年的檢查時間,要特別注意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3.班組安全檢查必須查找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關上的漏洞。
4.班組安全檢查的形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可按人員分為自檢、互檢、專人檢查,也可按時間分為班前、班中、班后檢查或季節性檢查、節日檢查等。
5.班組檢查必須對照相關檢查標準要求嚴格進行。
6.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制定出相應的處理辦法及時整改,班組不能整改的,必須按規定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7.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給與相應處罰。
8.要建立檢查臺帳,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總結分析,臺帳要有相互制約的簽字手續。
9.月末時班長負責組織召開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形式分析會,對班組安全生產形式進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6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發布實施。
3.1.3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里職責
3.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2.3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周一次,并有記錄。
3.2.5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準后執行。
3.2.6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設備、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設備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準后進行施工。
3.3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認真學習并依照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3.2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
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3.3.4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3.4.2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設備,并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當班期間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并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設備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并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柜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臺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設備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操作室是設備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柜并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松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并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斗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操作臺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并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系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設備。
4.3.6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并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設備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后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
4.5.2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設備、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實驗員對實驗設備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設備,使用后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設備,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設備帶病作業。
4.5.4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開盤鑒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打開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打開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系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于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嚴禁在泵送作業中打開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打開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打開。
4.6.7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系方法,用規定手勢和采用信號燈,確定專職聯系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5.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5.9.1.1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5.9.1.2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5.9.1.3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5.9.1.4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5.9.1.5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5.9.2.1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5.9.2.2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5.9.2.3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5.9.2.4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5.9.2.5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5.9.2.6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5.9.2.7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5.9.2.8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審核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7
一、總則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推廣應用安全系統工程,以系統工程的原理、標準及技術方法,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價、及預測系統中的危險性,采取綜合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危險的發生,防止潛在危險轉成實際危險,從而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危險告知
1、危險源調查
首先對生產目的、工藝過程,操作條件和周圍環境,作較為充分的`調查了解,然后再按照過去的經驗和同類施工中所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對象中是否也會出現類似狀況,查找能夠造成人員受傷,物質損失的危險性。
2、識別危險因素
潛在的危險性往往是很難辨識的,危險性是固有的潛在性質,應采取根據現場實際工程特點系統地去辨別它,才不會造成遺漏。
3、建立重大危險源告知,一般風險源以《施工作業危險源告知書》下發給施工隊伍。重大危險源實行現場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4、安全培訓
組織上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根據各工種作業特點講解其工作時周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各種危險因素采取的安全對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險的發生,將涉及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險源預警控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預警監控工作。
2、成立預警控制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林鳳國(項目經理)
副組長:王洋(總工)張建國(安全總監)王立國(工區經理)秦文學(工區經理)
組員:寧世凱(工程部部長)侯永壽(安全環保部部長)
張昭(計劃合同部部長)王冬(物資設備部部長)
李繼光(綜合部部長)任海濤(工程質量部部長)
王景運(試驗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師)
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伍安全員
3、由安全預警領導小組組員及各施工隊長、各隊工班長進行日常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4、日常監控的結果是整個系統共享的,信息交流務必是上傳下達,信息公開化。
5、發現問題立即限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當現場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當出現的事故出現難以控制時,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忙。
7、根據危險源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配備應急救援物資。
8、務必堅持日常預警監控與定期重點預警監控相結合,互為補充和促進。
安全生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篇18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