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協議
協議可以使各方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提高合作的效率和成果。寫好建設工程施工協議要注意什么?小編給大家分享建設工程施工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篇1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積:________
4.結構類型:底層為框架結構、地上6+1層為磚混結構。
5.設計單位:________
6.監理單位: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外墻面磚改為外墻漆
2.客廳推拉門取消
3.本工程為滿七層,結構找坡
4.樓梯踏步為水泥砂漿面清光
5.外墻40×40深灰色柵格取消
6.廚房與陽臺之間門帶窗(MC-2324)取消,陽臺改為封閉式廚房。
7.其余均按原圖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歷天數記)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積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過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雙方協商價計算;本工程為墊款主體二層,二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支付給乙方,主體五層預制板安裝完畢,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5%支付給乙方,主體七層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內、外裝修完工甲方按合同總價的20%支付給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的12%,滯留3%作保質、保修金,等到保質、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
1.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3.本補充協議系《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定合同代表:簽定合同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工程隊
為確保______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要求是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縱坡不得大于10%,縱坡長度不得大于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后,由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并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后,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助乙方進行施工。
七、違約處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協議書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建筑規模: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以實際開工為準)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按政府采購中標優惠率折算后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限額內工程施工單位定點采購項目20__年月采購計劃表編號:。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采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條款)
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8、其他相關資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條款)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7日
合同訂立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廣西豐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無其它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現行的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規和規章。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現行的國家標準、規范、行業標準、規范等。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合同訂立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按行業標準或施工企業標準。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合同訂立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提供叁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無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已完成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無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完成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開工前3天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無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3天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開工前3天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無。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由承包人承擔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施工單位負責保護,相應費用由業主另行簽證。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由施工單位負責現場的安全及文明衛生工作,對因自己原因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無
9.2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發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傳、領導檢查宣傳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生活設施及施工場地,應自費配備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生。
3)承包人的臨時用地(含項目部駐地等)租用費(含拆遷補償)、臨時用地的環保、恢復、臨時用地的青苗補償及地面附著物拆除等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以上費用在工程預算書中綜合考慮。
4)取土場及棄土場由承包人自行解決,但不得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并承擔相關費用。
5)經過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運輸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由于施工車輛造成的道路、環境等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承包人負責合同實施期間其合同段內臨時交通道路(含場內外連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7)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損壞嚴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將負責通知有關承包人共同出資修復,若使用頻率相差懸殊,則按比例分攤。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3.工期延誤
13.1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13.1.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不可抗力的原因。
13.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準順延的工期)。發包人可從應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款費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13.3因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的工期予以順延,即工期相應變化,質量要求不變。
13.4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四、質量與驗收
15.工程質量
15.1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合格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請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仲裁。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待定。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承包方式確定。
本合同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除工程變更、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浮動和政策性調整以外的其他風險。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單價采用甲方編制的控制價的綜合單價作為固定單價,風險費用已綜合考慮在單價中。
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風險:本工程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磚、碎石、商品砼、鋁合金制品、給排水管材及電纜、電線等在施工期間,如果《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價格調整幅度超過發包方所公布的預算控制價采用的當期《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布價格的±15%的,則超過部分按施工過程中《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布價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調整,其他材料不予調整。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1)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①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該子目價格進行計算;②合同中只有類似子目的,參照該類似子目價格進行計算;③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有定額的套定額(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數,其中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的《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按市場價計算;無定額可套的,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綜合價格;新增項目的單價必須經甲方審定方可施工。
(2)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政策性調整有關費用標準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3)本工程最終結算價以審計部門審定為準。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25日前
25.1.1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責任依據,實際施工中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并不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工程結算以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為準。
25.2除另有規定外,工程師應按照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價值,承包人應得到該價值扣除保留金后的價款。當工程師要對已完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時,應適時地通知承包人參加。
25.3計量方法
工程的計量均以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20__)和《廣西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計算的凈值為準,如有不明之處,應以監理工程師或造價管理部門指定的計量方法為準。
25.4計量單位
除了合同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均應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本工程無預付款及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待項目通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現場驗收和資料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其余3%作為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保修期限屆滿后,扣除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后無息退還。
26.2由承包人承建的工程,根據合同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轉入承包人名下的開戶銀行為準,承包人開戶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為:
帳號為:
這是承包人唯一認可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等費用的支付途徑,承包人不認可其它任何支付方式(承包人書面提出或經承包人書面同意變更支付方式的除外),如發包人不按此方式支付工程款等費用,所有責任由發包人自行承擔。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l)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立即補救改正。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購的工程材料和設備(政府集中采購的以及發包人采購的除外),采購前須征得發包人或其授權人認可同意。(附主材材料清單表)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無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無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準順延的工期)。延誤工期達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違約金外,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損失。發包人解除合同的(包括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承包人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內無條件退場,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據實結算。承包人不退場的,每天向發包人賠償損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負責返工維修直至驗收合格,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發包人的損失。施工過程中發包人發現承包人工程質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經發包人發出兩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經兩次驗收不合格,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賠償發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1、承包人不得以雙方之間存在爭議等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雙方之間存在爭議,只要發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繼續施工,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否則對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承包人應嚴格依照發包人已同意采購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調換。承包人擅自調換設備材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被調換材料設備價格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并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這些材料設備。
3、由于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導致終止合同的,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單審核的單價進行結算。造成承包人損失的,發包人以合同價的5%為限賠償承包人損失。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雙方另行協商。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均由敗訴一方承擔。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38.2承包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視情況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38.2.1個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單位及外單位人員承包,發包人不承認其個人擁有任何資質等級及營業許可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8.2.2幾個人聯合承包工程,就地組織暗分包隊伍,不具備完成本工程的技術、機械能力,被發包人判定為沒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8.2.3就地轉包全部的工程,以謀取高額轉讓費、管理費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8.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現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屬單位的掛勾單位,憑口頭協議參與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個體戶),一經發現核實,發包人將采取驅逐該暗分包人措施,并對承包人處予違約處罰金,違約處罰金金額為履約保證金金額的5%~20%(視情節嚴重而定)。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有關部門發布的文告或文件為準。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自行負責辦理。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無。
(2)承包人投保內容:
﹡承包人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41.擔保
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無
41.2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無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正本貳份、副本肆份。
47.補充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議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廣西豐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為保證(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2年。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通過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及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含電氣(器)、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設備]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在沒有明文規定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雙方協商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
8、其他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2年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發包人并有權收取維修費用的10%的管理費。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負責實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結算價的3%。
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在工程保修期內,發包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規定的金額,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本項目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結算價的3%(無息)。發包人在竣工驗收合格滿1年并辦理相關手續后14天內一次性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2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