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起訴嗎
保密協議如果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既然這樣,那么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保密協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起訴嗎,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保密協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起訴嗎
如果是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為保密協議書產生的糾紛,屬于勞動仲裁范圍,應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訴。如果是企業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與非員工之間,因為保密協議書之間產生的糾紛,不屬于勞動仲裁范圍,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直接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不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后向法院起訴怎樣寫起訴狀
勞動仲裁后的起訴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2.勞動者一方當事人,起訴狀需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經常居住地地址和聯系電話。單位當事人方應寫明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名字和職務公司的注冊地、經常辦公地以及單位的聯系電話。
3.案由:勞動爭議糾紛。
4.訴訟請求: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5.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6.結語。此致某人民法院。
7.落款。
勞動爭議勞動仲裁不予受理起訴期限
勞動爭議勞動仲裁不予受理起訴期限是15天。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申訴事項屬于勞動爭議范疇,則應在15天內提起訴訟;屬于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雇傭員工是否需要簽署保密協議才有效
雇傭員工并不需要簽署保密協議才有效。是否簽訂保密協議由勞動者和單位自由協商決定,不簽訂保密協議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需要簽訂保密協議的,也不是全體勞動者都需要簽訂,簽訂的主體僅限于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保密協議中應納入哪些條款
保密協議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商業秘密的權屬;
2.保護商業秘密的內容;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信息;
4.保密的有效期限;
5.保密的措施;
6.違反保密義務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條款;
7.保守商業秘密的代價;
8.解決爭議的方法;
9.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