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作的協議書
合作就是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為達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種聯合行動、方式,那么服務合作協議書該怎么簽訂?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服務合作的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銀川市民生街投資皇室假日美容院,項目周期為 五 年。
其中:甲方投資占雙方投資總額的 50 %,貳拾萬元;乙方占雙方投資總額的 50 %,貳拾萬元。
第二條 投資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在本投資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投資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其投資額占投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資項目的利潤的50%,分擔投資項目50%,的虧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相關證照的辦理;
4.2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的具體事務執行和管理;
4.3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分配利潤。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乙方應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將投資甲乙方擬總投資 肆拾萬 萬元人民幣,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5.2 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對投資項目的運營管理,但有權對財務信息進行查詢和質問;
5.3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參與投資項目的利潤分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項目不能啟動,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視同甲方違約。
6.2 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將投資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每遲延一天匯款,應按照乙方投資款總額的3‰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經雙方協調一致,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2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項目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合作,以________方為課題組長,(獲批□、申請□)經費______萬元,研究時間為______年。
第二條(聯合申請□、已獲資助□)項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費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四條 企業配套經費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知識產權歸屬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譽權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作項目各方應嚴格遵守共同簽訂的合作協議書,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不得中途撤消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內,某方要求修改合同條款,須各方協商,確認后方能生效。
第七條 如合作方因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條款時,由項目負責人報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后,另尋合作者。
第八條 經批準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應視具體情況將所余經費退回項目主持方,已用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審查報告,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合作一方在工作進行中有問題不及時報告,影響項目整體的年度進展者,項目負責人有權緩撥或停撥下一年度經費,并通報項目主管部門。如影響項目整體無法完成者,將承擔相關責任,并報主管部門。
甲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3
實習生勤工儉學合作協議書甲方:東莞市仁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推薦企業 生產發展需要,乙方因勤工儉學的需要, 經甲方、甲方推薦企業、乙方三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負責為甲方推薦企業 輸送實習學生至甲方推薦企業實習事宜,三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 愿、誠信的合作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企業派遣實習生 健康。
第二條 實習期限: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
第三條 上班要求:安排工作崗位是坐著上班,長白班或日夜班。
第四條 保險事宜:甲方推薦企業負責為乙方實習生辦理工作意外保險,實 習生因工負傷或患病,甲方、甲方推薦企業、乙方三方均有負責及 時救冶的義務,(如上班時間內及上下班途中因工傷、意外病由甲 方推薦企業負責,甲、乙雙方協助處理。非上班時間發生的安全事 故由責任方負責,甲、乙雙方協助處理。) 第五條 勞動時間:服從甲方推薦企業生產需要,員工考勤按實際出勤計算 工時,如甲方推薦企業任務不足,合同期內甲方推薦企業平均每月 按 小時保底(當月如果有請假、曠工記錄則不予保底,不足一 個月根據月平均天數保底) ,乙方員工必須服從甲方推薦企業的生 產需要安排上下班,如在上班時間內遲到、早退、曠工及違反廠規 廠紀者,一律按甲方推薦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處理。
第六條 勞動報酬:乙方實習生工資按時薪結算,從早到晚不分時段(包括 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每小時以 時須在次月 日前核對完成。
名駐廠管-理-員(老師) ,每 學生配 1 元,免費提供食宿。駐廠管-理-員必須 第七條 駐廠教師:此批學生共配 個駐廠老師。每人每月工資 刷卡考勤、按時上、下班。
第八條 付款方式1名,以實際到達推薦企業人數為準。年齡在 16 周歲以上,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身體元/小時計算。實習生當月工 第一款 實習生及駐廠教師當月工資必須在次月 第二款 甲方給予乙方實習生及駐廠教師工作滿 并匯入乙方賬戶。日前匯到乙方對公賬 天往返車費補貼戶,由乙方發放實習生工資,乙方承擔工資責任。
元/人,乙方需提供車票。車補在結算第一個月工時工資時一 第三款 實習結束后如余下工時工資無法完全核算,甲方要在實習結束一周 內把實習生工資匯入乙方賬戶。
第九條 乙方實習生從進入工廠之日起至協議期滿止,所有實習生由甲方推 薦企業免費提供住宿(包括休息日,放假日和所有不上班日期) , 就餐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甲方推薦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乙 方實習生的押金、水電費、勞保用品等一切費用。
第十條 甲方推薦企業提供工衣、廠牌給乙方實習生免費使用,實習期滿按 規定辦理相關離廠手續,需如數退回,如工衣有遺失將安成本價, 在乙方實習生的實習津貼中扣除作為賠償。
第十一條 工作管理 第一款 甲方推薦企業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實 習生在廠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證不安排到國家規定的有毒、有 害工作崗位。甲方推薦企業可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管理乙方實 習生人員。
第二款 乙方負責實習生入職、請假、以致早退、離職等事務工作的管理, 以及人身財產安全、品行、住宿衛生、思想穩定、外出安全管理, 及配合甲方推薦企業做好勞務人員崗位生產管理。
第十二條 處罰 第一款 乙方實習生若有違反廠規廠紀者,按甲方推薦企業依法制定并經公 示的廠規廠紀規定予以處分及處罰。
第二款 乙方實習生若有違法者,可移交當地治安部門處理。
第十三條 離職 第一款 實習生人員如自身原因在甲方推薦企業工作未滿 3 天而離職,甲方 推薦企業可不支付任何費用,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履行合同者(除有 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且在甲方推薦企業允許離職的情況下) ,影響 甲方推薦企業生產正常運行,甲方推薦企業將扣除乙方離職人員十2 天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款 若未經批準而自動離職, 或曠工三天的做自離處理, 不予結算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甲方推薦企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 乙方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推薦企業管理,主要配合甲方推薦企業負責 日常協調及引導工作,確保乙方的出勤管理,紀律管理和安全管理。
第二款 乙方應定期了解其人員意見,工作表現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 并將意見及時回饋給甲方及甲方推薦企業。
第三款 乙方所輸送人員發生下列情形的,將被退回乙方,由乙方負責接回, 自退回之日起甲方及甲方推薦企業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者;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推薦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者; 3、發生重大違法行為,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罰者; 4、有病毒性肝炎及嚴重的肝膽腎疾病病史,患有傳染病(如白血病、 羊癲瘋等) 。
5、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經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有打架斗毆,罷工及消極怠工等不良行為者; 7、其他甲方推薦企業認為已不適合繼續工作之情形。
第十五條 重要約定 第一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甲方推薦企業、乙方三方各執一份,自甲、 乙方簽字蓋章之日期生效。
第二款 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條款,必須與另一方協 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三款 爭議的解決:因違反或終止本協議而引起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 提出訴訟。
甲方:東莞市仁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3乙方:
代表:
日期: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4
甲方:北京____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乙雙方互相結為軟件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1-2本協議涉及的甲方產品有:
數字英才et智能化網絡培訓系統
數字英才et智能化網絡考試系統
電力行業專業題庫
1-3本協議涉及的乙方產品有:
1-4甲方同意在其市場推廣或項目涉及電力企業信息化時優先選用乙方的系列產品。
1-5乙方同意在其市場推廣或項目涉及電力企業培訓與考核時優先選用甲方的et系統產品。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對以上涉及的甲方產品給予乙方特別折扣,乙方不需要提前進貨或壓貨(具體折扣,見協議下文)。
2-2 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在必要時對以上涉及的乙方產品進行oem定制,包括徽標、圖標、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觀。
2-3甲方同意嚴格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價格政策、各類宣傳,培訓和技術資料、市場策略等),并應嚴格遵守并執行乙方的市場價格政策、維護市場秩序。
2-4 根據市場的變化,甲方的軟件產品市場報價如有調整,其解釋權屬于甲方;雙方的協議價格如有降低或上升,雙方將及時協調。
2-5 乙方需為甲方提供產品資料、宣傳資料支持,為甲方提供產品技術手冊、產品演示資料、試用版、產品彩頁、報價單及其它宣傳品。
2-6 乙方同意不得與甲方在甲方已參與的項目中參與競爭。
2-7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項目技術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設計、技術支持等,以幫助甲方獲得項目,相關的出差費用(路費、食宿)由甲方承擔。
2-8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不得進行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
2-9甲方不得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乙方軟件及資源進行改變、反編譯或解密,對非法復制、解密等侵權行為甲方有協助乙方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義務。
2-10 甲方在其網站上開辟欄目介紹乙方之產品,但在產品介紹中不承諾出現乙方的標識、名稱等信息。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對以上涉及的乙方產品給予甲方特別折扣,甲方不需要提前進貨或壓貨(具體折扣,見協議下文)。
3-2 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在在必要時對以上涉及的甲方產品進行oem定制,包括徽標、圖標、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觀。
3-3乙方同意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價格政策、各類宣傳,培訓和技術資料、市場策略等),并應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的市場價格政策、維護市場秩序。
3-4 根據市場的變化,乙方的軟件產品市場報價如有調整,其解釋權屬于乙方;雙方的協議價格如有降低或上升,雙方將及時協調。
3-5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產品資料、宣傳資料支持,為乙方提供產品技術手冊、產品演示資料、試用版、產品彩頁、報價單及其它宣傳品。
3-6 甲方同意不得與乙方在乙方已參與的項目中參與競爭。
3-7甲方同意在乙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項目技術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設計、技術支持等,以幫助乙方獲得項目,相關的出差費用(路費、食宿)由乙方承擔。
3-8 乙方要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9乙方不得對本協議所涉及的甲方軟件及資源進行改變、反編譯或解密,對非法復制、解密等侵權行為乙方有協助甲方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義務。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 價格
5-1 在以上協議所涉及甲方軟件產品的,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折扣為6折。
5-2 在以上協議所涉及乙方軟件產品的,乙方給予甲方的價格折扣為6折。
5-3 有關售后/實施費用按照項目情況具體另行商議。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七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7-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八條 其他
8-1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8-2 由于雙方各自原因要提前解除協議的,提出方應至少提前30天向另一方發書面通知,否則按違約處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執行除外)。
8-3 對于任何一方沒有遵守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移交甲方所在地地方法院解決。
8-4 本協議共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地址: ?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傳真: 公司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公司網址: 公司網址: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科教興國方針,推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促進學院和企業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進行全面合作,共同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素質高技能職業人才。
第二條 雙方本著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宗旨,在人才培養、培訓、教科研開發、技術服務等領域加強合作,達成一致意向,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雙方應保持經常性溝通與聯系,互通信息,共同建立規范的工作機制,促進合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第二章 合作形式說明
第四條 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是在新的經濟社會環境下產教結合的一種新形式,是以學校和企業在教育培訓方面的共同利益作為結合點,實行雙向合作的一個途徑。其具體形式是甲方在乙方建立技能實訓基地,乙方在甲方建立員工培訓基地,通過基地載體為甲方培養學生和為乙方培訓員工,實現校企雙贏。
甲方在乙方掛牌名稱為:
乙方在甲方掛牌名稱為:
第五條 定向培養學生,是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共同開展人才培養工作、學生畢業后由乙方擇優錄用的一種產學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可以為學校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和學生就業質量,企業節省人才培養時間和成本、獲得量身定做的優秀人才。
第六條 雙方成立專業指導委員會,共同制定適應社會需求的人才培養計劃,進行專業建設和參與教學質量評估。
第七條 教學科研經營合作,包括互派教師和技術人員、共建實驗實訓室、設立基金(獎教獎學)、合作創辦企業以及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利益的合作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需要安排學生到乙方單位進行頂崗實習,根據教學需要安排學生到乙方單位進行參觀學習。甲方學生在乙方單位頂崗實習期間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甲方會同乙方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模式,根據企業需要培養人才。
第十條 甲方認真維護與管理乙方資助建立的實驗、實訓室。有效利用乙方資助甲方用于實驗、實訓的各種材料工具、設備儀器等。
第十一條 甲方可以聘請乙方經營、生產技術、科研、管理人員到甲方做學術報告;甲方聘任乙方推薦的高級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為雙師型兼職教授、副教授、講師,直接參與甲方教學工作;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尊重并維護乙方對甲方實驗實訓室、樓堂館所、班級的冠名權。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有經驗的專業教師承擔或參與乙方科研工作,優先優惠為乙方提供新信息、新技術的科技咨詢和科研成果技術轉讓;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設立的各種基金制訂完善的評選與管理辦法,認真評選,妥善管理。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學生實踐、實習、實訓提供必要條件,并指派相關人員參與指導,在進行技能實踐指導的同時,注重對學生職業道德的培訓,對學生實習、實訓情況提出考核評價意見。
第十六條 乙方可建議修改課程計劃、調整課程設置;學生畢業后由乙方擇優錄用。
第十七條 乙方可以安排員工到甲方參加專業培訓,教育員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在甲方學院內建立實驗、實訓室;乙方可以資助甲方用于實驗與實訓的各種材料工具、設備儀器等,督促甲方認真維護與有效利用;
第十九條 乙方推薦經營、生產技術、科研、管理人員到甲方做學術報告,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信息、咨詢等服務。
第二十條 乙方推薦符合雙師型要求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作為甲方的兼職教師,并支持他們到甲方開展授課、指導實訓、編寫教材等教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可以在學院設立如:獎學基金、助學基金、創新基金、校企合作辦學基金、大學生創業基金、大學生藝術團基金、大學生社會實踐基金、大學生科技創新基金等;乙方可以申請對甲方實驗實訓室、樓堂館所、班級等進行冠名;
第二十二條 乙方可以聘請甲方推薦的專業教師參與科研工作。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校內教學實訓場所及設備,參與甲方的校辦企業,開展經營合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為雙方進行合作的指導性文件,應當根據雙方具體的合作事項,依據本協議精神,協商具體實施細則,簽訂具體的合作協議。
第二十四條 雙方不定期檢查評估本協議執行情況,總結合作經驗,調整、完善合作方案。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以根據全面合作開展情況,在各類媒體上進行相關宣傳,擴大雙方影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服務合作的協議書精選篇6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指定清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