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
2015年10月18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印發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該《條例》分總則,管理體制,教育培訓對象,教育培訓內容,教育培訓方式方法,教育培訓機構,師資、課程、教材、經費,考核與評估,附則9章62條,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自2015年10月14日起施行。下文是詳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歡迎閱讀!
詳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一
日前,中央組織部負責人接受采訪,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的修訂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最近,中央修訂頒布了《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請您介紹一下有關背景和主要考慮。
答:2006年,中央頒布了《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經過近十年的貫徹實施,為培養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推動學習型政黨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實踐證明,《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提出的工作原則和主要規定是行之有效的,由試行到正式頒布的條件已經成熟。同時還應看到,隨著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必須與時俱進,加以修訂完善。一是黨的以來,發表了系列重要講話,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形勢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必須通過修訂條例明確為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貫徹落實到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各個方面。二是近年來中央深入實施“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戰略,并且提出“加強和改進干部教育培訓,提高干部素質和能力”的要求,在實踐中創造了不少新做法新經驗,需要總結吸收、上升為制度規范。三是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中還存在一些長期困擾我們的突出問題,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理想信念教育重視不夠,干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強,各方面優質培訓資源整合不足等,需要從制度機制層面提出解決辦法。四是需要與《黨章》《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銜接配套。總體來看,新頒布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貫徹了中央最新精神,吸收了改革創新成果,體現了問題導向,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訓體制機制,是黨的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發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是做好新形勢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根本遵循。它的頒布實施,對培養造就高素質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