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條例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發布了四川省消防條例。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四川省消防條例,歡迎閱讀!
四川省消防條例內容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和相關應急救援工作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第五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增強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造成火災隱患的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鼓勵有關部門和機構將單位的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及個人采取捐贈物資、資金或者提供技術支持等形式資助消防事業。捐贈物資、資金的使用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第七條每年11月9日為消防安全活動日。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