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普查條例解讀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保障農業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了關于農業普查的新條例。下文小編將對新條例進行解讀,僅供參考!
2017年農業普查條例最新解讀
問:為什么要制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
答:1996年,我國開展了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2003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國家普查項目和周期性安排的通知》,確立了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和經濟普查三項周期性普查制度,并規定在尾數逢6的年份進行農業普查。2005年4月29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05〕13號),決定在2006年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將涉及3萬多個鄉鎮、60多萬個村委會、2億多家農戶,直接參與普查的普查員達700多萬名。此次普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工作量大、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調查難度很大,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農業普查,保障普查數據質量,有必要制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明確規定普查目的、對象、范圍、組織實施、工作任務和遵循原則等相關事項。
問:農業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農業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國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基本情況, 為研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為農業生產經營者和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搞好農業普查,全面掌握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業生產、服務基本情況,有利于制定科學的糧食生產政策,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有利于進一步摸清農業資源狀況,了解農村基礎設施、農村基本社會服務和農村經濟情況,為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社會服務、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依據;有利于準確掌握農民生活狀況,正確制定提高農民素質和農民收入的政策,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服務。
問:農業普查的對象和范圍有哪些?
答:此次農業普查是一次以農業為重點,以農村為基礎,以農戶為依托的“三農”普查。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