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購房借款合同
合同有明確權利義務、保障雙方利益、建立信任和穩定關系、降低違約風險及提供法律救濟途徑等優點。寫最新購房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最新購房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
(借款人、抵押人):證件號:(借人、抵押權人):證件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本著誠實、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則,借款人與出借人年月日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人因資金周轉向抵押權人借款人民幣:元
(大寫金額:),并自愿將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縣商品樓作為抵押,房屋結構:房產證號:,使用年限:,使用面積:,抵給抵押權人,作為向抵押權人歸還借款的保證。
第三條、抵押期間,該房產由抵押權人監管,相關權證由抵押權人保管,上述房產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維護好該房產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還款辦法:借款人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按月分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抵押期滿,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償債務,但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擔保范圍本金及利息為實現債權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歸還貸款又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抵押人必須支付違約金(按貸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計算)。
2、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愿接受市人民法院對上述房產的強制執行,且不提出任何異議。
3、此筆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如借款到期不能歸還將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于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簽章):
出借人,抵押權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3
甲方(貸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電話: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電話:
丁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電話:
乙方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根據乙方對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績的承諾,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用于購房。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各方平等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條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用于購房,擬購房產具_____置見購房合同(復印件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經簽訂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
3、丙方及丁方與乙方不存在夫妻關系,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借款金額
根據訂立本合同時乙方提供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甲方同意借給乙方金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過自身銀行賬戶或指定的賬戶向乙方劃入本合同約定借款。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內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
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后,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自動延長______年(即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前述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第六條?還款
選擇一:
1、乙方從甲方發放貸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償還本金,直至還清為止。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償還本金的數額為:借款金額÷______(填寫準備要求甲方還款的月數)。
選擇二:
乙方達到以下條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______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第五條所屬勞動合同(即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負責工作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調崗(降職)。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計劃及約定金額發放貸款;
2、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月還款數額;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購房屋不得轉讓或贈與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第八條?擔保(若無擔保人則去除)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公告費、評估費、訴訟費用、_____費用等)。
3、擔保期限:乙方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如擔保人有房產的,同時以其房產抵押擔保。擔保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特別約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途徑解決紛爭:
1、要求乙方在離職當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價的價格標準(以原購房合同為準),在離職之日起十日內將房屋轉讓與甲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丙方、丁方各執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
年?月?日
乙方(簽名、手印):
年?月?日
丙方(簽名、手?。?/p>
年?月?日
丁方(簽名、手?。?/p>
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4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提醒: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簽訂地為:.
本借款合同系依“公司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的規定簽訂,該辦法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公司員工,現乙方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請購房借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有關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有關規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RMB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只應用于購買自住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
第四條借款擔保:丙方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三方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1、
2、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本借款擔保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包括借款本金及違約金),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第五條借款用途監管:甲方有權對乙方借款用途監督與核實,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該項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服務期不滿八年主動離職者,或不滿八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依據民法典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全部借款和違約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連續任職滿八年但是不滿十一年主動離職或服務期已滿八年但不滿十一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民法典律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計5萬元(以本金十萬元計算),并按10萬元的%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
3.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本金%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擔保人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3.要求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補充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經甲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甲方有權指定某一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有確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為解決甲方與乙方間基于本合同可能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的代理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單位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權執行單位蓋章)
代表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訂立日期: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5
特別風險提示
為維護您的利益,在您簽署本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提示,如有疑義可向業務人員咨詢。
一、請仔細閱讀您將要簽署的合同文本,特別注意核對一下您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包括利率執行方式和浮動比例)、抵押物狀況、以及您所選定的還款方式是否正確。
二、您授權銀行在本合同簽訂后,將貸款款項以借貸給您的購房款名義劃付給合同約定的收款人。
三、貸款的實際起始日期以貸款的實際發放日為準,貸款自發放日起計算利息,貸款執行利率按照貸款發放日銀行公布利率及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率執行。具體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相應具體條款。
四、根據您對利率執行方式的選擇,如在按照浮動利率計息期間,若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浮動后執行。如在按照固定利率計息期間,若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購房貸款固定利率,本合同執行利率不作調整。因此,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調整購房貸款固定利率,由于您所選擇的計息方式,您的貸款利率可能并不能向對您有利的方向變化或者保持對您有利的狀況。您已經對不同利率執行方式在利率波動情況下可能產生的不利風險有充分了解。
五、您已經確保您提交給銀行的有關證件和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您已經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簽字是真實有效的,是您真實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如果您需要提前歸還貸款,請提前三十(30)日向貸款銀行提出書面申請,貸款銀行同意后辦理提前還款手續,并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詳情參見本合同相應條款。
七、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您已仔細閱讀本《特別風險提示》,對其內容和表述已完全準確理解。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不理解之處,請暫緩簽署本合同,您可以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關業務人員咨詢。
個人購房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鑒于: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個人購房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同時借款人與貸款人確認(根據情況√選,不選的打×):
□本合同系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個人綜合授信合同》的附屬業務文件。
□本合同為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獨立的業務文件。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購買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二條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貸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6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_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兜盅何锴鍐巍肥潜竞贤豢煞指畹慕M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5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5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7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縣簽署: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
鑒于:
1.乙方愿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8
借款單位: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本次借款用于買房,共計人民幣:
第二條、總計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本合同借款自年月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 %。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錢即還款方式,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后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0
第一條借款人的資格條件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屬公司人員。
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的用途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顚S茫曳街荒苡糜谫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兌付。
第四條借款的程序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后,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后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折抵創新后一年工齡。
第七條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擔保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
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余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余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本次借款用于買房,共計人民幣:
第二條、總計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本合同借款自年月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錢即還款方式,由羅菁監督,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后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2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兜盅何锴鍐巍肥潜竞贤豢煞指畹慕M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3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最新借款合同范本。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最新借款合同范本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4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提醒: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簽訂地為:.
本借款合同系依“公司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的規定簽訂,該辦法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公司員工,現乙方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請購房借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有關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有關規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只應用于購買自住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
第四條借款擔保:丙方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三方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本借款擔保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第五條借款用途監管:甲方有權對乙方借款用途監督與核實,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該項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服務期不滿八年主動離職者,或不滿八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依據民法典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全部借款和違約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連續任職滿八年但是不滿十一年主動離職或服務期已滿八年但不滿十一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民法典律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計5萬元,并按10萬元的%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
3.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本金%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擔保人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3.要求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補充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經甲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甲方有權指定某一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有確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為解決甲方與乙方間基于本合同可能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的代理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單位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擔保
訂立日期:年月日
最新購房借款合同篇15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